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良县水务局:
报来《宜良县水务局关于审批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水请〔2025〕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流域存在污染负荷超标、生态功能退化等突出问题;因截污设施建设滞后,水体自净能力持续下降。为系统提升水环境质量,拟实施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09-530125-04-01-122306。
(三)项目建设地点
昆明市宜良县。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14.1公里,改造生态沟渠约7公里,清除河道污染底泥约4.32万立方米,清理河道表层垃圾约90吨,实施河道边坡生态治理约10公里,新建生态步道约3公里。
(五)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2025年9月开工,计划2026年8月竣工。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5202.6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20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9.14万元,基本预备费385.38万元。
(二)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366.00万元,其余由县级财政承担。
三、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严禁出现“报大建小”。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的,不得审批和开工建设。
(二)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
(三)根据《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盘江支流瓦仓河(青鱼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审查意见》(宜自然资便签〔2025〕1号)文件,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要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及用地手续。建设手续未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同意该项目招标方案。请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