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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03-96879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2 15:10
名 称: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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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2 15:1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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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宜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核,监督和检查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

三是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与阅卷归档工作。

四是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

五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报批和管理。

七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是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是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是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良县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宜良县社会福利院(独立核算预决算单位);

3.宜良县救助管理站(独立核算预决算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健全完备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三是按照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对现有保障对象不精准的要清退一批及时做好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四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继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2.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拓展建设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场所等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推广面向老年人的新时代幸福食堂,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二是完善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及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制度,拓展补助受益范围三是推进全县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基本建成集颐养型、护养型、日托型、居家型等一体化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努力打造具有宜良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格局四是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五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养老设施

3.推动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建立与宜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保障制度化、适度普惠化的社会福利体系二是构建以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为核心、家庭养育为基础、儿童福利机构兜底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三是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发放服务网络工作,让广大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四是及时兑现孤儿补助及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工作。

4.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辖线)联合检查,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辖线)管理。深入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二是做好道路地名命名工作,继续开展地名标志牌、门楼牌及地名清理整治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搞好地名普查成果(图、录、典、志等)转化各项工作三是落实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针和政策,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婚俗改革,确保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按期实现。抓好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加强政策宣传,转变婚俗观念,切实抓好消化存量,杜绝增量。

5.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以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落实国家、省、市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稳步发展,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二是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和收费检查工作,依法开展登记和年检,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6.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行为,推行生态节地安葬,持续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殡葬改革,杜绝私埋乱葬,加大文明祭葬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解决辖区内青山白化现象,实现见树不见碑目标三是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依法强化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奖励扶持等措施。

8.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完善民政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打通互联网+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民政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度。加大民政信息化服务宣传力度,提升业务人员自身素质,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9.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党建与业务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发挥两个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做奉献,凝心聚力推进中心工作,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做文章、求实效,实现党建提升党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引领和服务民政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937330.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937330.74,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2626361.20元,主要原因分析: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预算人数减少74人,导致相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937330.74,其中:本年收入42937330.74,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937330.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26361.20元,主要原因分析: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预算人数减少74人,导致相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937330.7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937330.74,其中:基本支出42937330.74,与上年对比减少2626361.20元,主要原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预算人数减少74人,导致相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项目支出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94490.00元,主要用于宜良县民政局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4880.00元,主要用于老年活动中心人员工作补助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9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2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9526.3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7048.00元,主要用于烈士及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支;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242304.00元,主要用于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儿童等的生活补贴支出;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410408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保健补助资金支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支出;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3740000.00元,主要用于惠农殡葬补贴、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17416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宜良县社会福利院、宜良县救助管理站)的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294376.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支出;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870796.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653819.4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38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8288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646168.00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比如:精简人员、起义人员、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定期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7423.75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043.91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1727.2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工伤保险的支出;

213015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1551264.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补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721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30101基本工资16619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

30102津贴补贴902436.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

30103奖金345976.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30107绩效工资1382436.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绩效奖励;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9526.39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30109职业年金缴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5467.6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727.29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3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47214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48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劳务费;

30201办公费74160.00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办公运营的必要支出;

30205水费5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30206电费9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30211差旅费6800.00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差旅费报销;

30215会议费1040.00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组织和召开会议的费用;

30217公务接待费118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

30228工会经费66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30229福利费88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的集体福利;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修维护费用;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9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30304抚恤金270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30305生活补助17717888.00元,主要用于发放民政救助对象救助金,如高龄津贴、残疾人两补等;

30306救济费18213719.40元,主要用于发放民政救助对象救助金,如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此预算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840.00,较上年减少960.00,下降2.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840.00,较上年减少960.00,下降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没有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7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300.00主要原因分析机构运行经费按照实际在职在编人员定额纳入县级预算,由于预算实有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因此机构运行经费安排较去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宜良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6256748.14,其中,流动资产7632596.79,固定资产17402233.7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1221917.62,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4351.0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5441.50。处置房屋建筑物903.08平方米,账面原值1266315.47;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0903.00;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337218.47,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31400111

宜良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2113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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