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32700400000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2.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有关工作。
3.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按要求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产业发展及科技教育相关工作。
6.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7.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改革产业和科技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营林防治办公室
2.宜良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3.宜良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4.宜良县竹山总山神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5.宜良县九乡麦田河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宜良县林草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及县委全会精神,在全力以赴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草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同时,推动林草优势要素集聚,振兴苗木花卉百亿产业,按照整县打造“一园五基地”的思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集链成群,守护好宜良生态本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绿色转型,为推动宜良高质量发展做出林草人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统筹地抓好林草生态项目建设。
保障宜良县国家储备林项目稳步推进,建设优质高效、结构稳定、生态效益显著的储备林基地;抢抓雨季种树;结合“绿美+”行动,指导已纳入森林乡村备选库和被认定为省级森林乡村的村(社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梳理近年来涉及营造林项目、森林乡村补助、惠民惠农补贴等资金情况,及时向县财政部门争取资金到位,保障各项目顺利完成,民生资金得以支付,避免发生不稳定因素。
2.驰而不息地抓好“一园五基地”建设。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安排、预留花木产业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要。规划布局适于发展苗木花产业用地区域,逐步引导农户在适宜种植花卉苗木且不在基本农业保护的区域种植,分批将花卉苗木移植上山,逐步退出基本农田和耕地范围。将苗圃用地纳入国家保障用地计划指标,专人对接、优先解决苗圃企业用地、租房等经营场所的需求;以区域性、品牌型为导向,结合市场需求,邀请业内专家、知名机构等进行“一对一”、“多对一”指导进行苗木花卉品种规划。充分发挥宜良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建设宜良县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包括苗木花卉互联网交易平台、优质苗木花卉园林交易展示中心、新品种研发与种植培训中心、智慧物流调度中心、冷链仓储物流中心、标准化包装中心、大数据中心、交易结算中心和供应链金融体系。
3.慎终如始地抓好集体林权制改革。
引导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包山拾菌”经验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户依法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鼓励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法合规整合细碎、分散林权,通过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等模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4.一以贯之地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完成总山神地方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严密监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大面积爆发和蔓延危害的潜在危险,组织开展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检疫对象的监测防控工作。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修订和完善《宜良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基层指挥员和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继续实施县乡村三级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专业化水平,增强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5.久久为功地抓好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宜良县林下经济发展。借助“国家储备林+”发展模式,强化与西南林大等科研机构合作,着力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野生菌、林麝、中草药等培育和种植等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打造林下经济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基地,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围绕林下经济生产、流通、销售、精深加工等环节,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助推林下经济总体规模不断壮大。二是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借助国家储备林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契机,整合各类林草湿数据资源,推进林草湿资源数据共享和行政审批“掌上办”,优化林业政务服务职能,加快林业数字化转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逐步融入林权收储交易、抵押担保等服务功能,为宜良县“林业双中心”做好基础工作。三是争取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举办权。加强与协会和苗无缺公司对接,提前谋划展览会方案。加强与省、市林草局对接,征求办展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第十一中国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举办权落户宜良。四是加强校地共建,继续深化与西南林大等高校教学研究、专业特长与宜良资源禀赋、优势产业的融合,以“组织之力”集聚“人才之智”,着力构建“高校+人才+企业+产业”生态圈,推动三角梅种质资源研发和市场化推广中心、食用菌产业学院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落地生根,打造“产学研游”一体化乡村文旅目的地。五是继续推动《云南省宜良县苗木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加强与云南农业大学的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特派团协调联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将科技的力量带到国有林场、苗企,充分发挥科技在苗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宜良县苗木产业转型升级贡献林草科技力量。六是积极对接国家、省、市等上级相关政策,持续深化与中国大地出版传媒集团合作,开发林业碳汇,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90030.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90030.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57648.8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县扑火队员工资纳入预算,上年未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90030.67元,其中:本年收入11290030.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90030.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57648.8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县扑火队员工资纳入预算,上年未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90030.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90030.6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0030.67元,增加2757648.8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县扑火队员工资纳入预算,上年未预算;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60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44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3220.3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0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0744.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5630.7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5921.3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96379.3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60.00元;“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2389387.00元(含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3236800.00元(含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6774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40388.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支出1821924.00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1082532.00元;“30103”奖金支出396267.00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1633764.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3220.32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1552.03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6379.3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1860.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40388.00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77400.00元;“30201”办公费支出93250.00元;“30206”电费支出211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4080.00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7920.00元;“30229”福利费支出1056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8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9200.00元;“30304”抚恤金支出60744.00元;“30305”生活补助支出6048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此预算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此预算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208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8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9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压缩非必要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宜良县林业和草原资产总额8237387.52元,其中,流动资产6485352.18元,固定资产569351.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7650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215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565.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66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32700400111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 预算公开2025031204064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