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5700000
附件1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1-2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和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协调指导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挖掘利用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7.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宜良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宜良县文化市场稽查队;
2、昆明市旅游监察大队宜良中队;
3、宜良县文化馆;
4、宜良县图书馆;
5、宜良县文物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找准工作切入点,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一是找准定位,做到既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又突出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力争在职能工作上多出特色亮点,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为促进、互为融合的有效模式;二是以“党建+”为主题,深化党建品牌创建,突出党建+文化、党建+旅游、党建+服务等系列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的主旋律,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有效工作模式,最大化实现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推动和深化。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并完成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台账系统上报工作。做好“我们的节日”、春城文化节、“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四季“村晚”等文化惠民工作及各乡镇节庆品牌文化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活动保障机制,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在办好现有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挖掘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障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心)免费开放,确保文化民生工程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生产基层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完成省市营商环境“文化开放与包容”指标工作,打造新型文化空间,构建“一刻钟文化圈”。
(三)以产业深度转型让游客“留得下”,以特色旅游品牌吸引游客“愿意来”,以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游客“大胆来”。重构“三多一长”服务产业链。针对目前游客停留时间短、人均消费水平不高等情况,丰富“食住行游购娱”产业要素构成,力促游客总量、可看可游景点、旅游消费增多,停留时间延长。积极探索产业发展路径,加强政府与市场、游客与企业的连接,逐步扩大文旅产业联盟的范围,发挥政府职能,为企业搭建桥梁,促进旅行社、景区、酒店与新媒体结合的跨界联合营销推广。
(四)继续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灵活应用中心馆、总馆、分馆及服务点的各项文化资源,加强横向纵向联系,集中火力、形成合力,办好各类文化活动。树立文化馆行业形象,以“互联网+文化馆”为抓手,全面推动文化馆服务模式创新转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适用的文化服务。继续以公众号和数字平台创办文化馆原创栏目,引入“宜良文化、故事、人物、美食、习俗”等方面的原创文章,增加公众号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五)做好县级非遗项目储备库充实,加强野外实地调查走访,搜集线索。争取上一级别的非遗项目晋级申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传承力度,让非遗走进下一代的心中,让优秀的非遗文化传承发扬。利用“文化遗产日”宣传契机,开展非遗文化知识的宣传、推广、普及活动,充分融合城市文化空间,把非遗文化植入城市文化空间,让群众和年轻人用新的打开方式认识非遗、了解非遗。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中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文物安全年度巡查不低于4次,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法明寺大雄宝殿及塔的修缮工作,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六)大力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更方便、更快捷。落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和证明材料规范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集成服务事项化、一站式审批。采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着力解决“材料多、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七)巩固文旅市场整治成果,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重大节假日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利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系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对旅行社及营业网点的清理整顿力度,对时关时开的旅行社营业网点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旅游乱象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46,983.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46,983.4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5,734.64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及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所以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46,983.41元,其中:本年收入8,946,983.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46,983.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5,734.64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及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所以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46,983.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46,983.41元,其中:基本支出8,946,983.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5,734.64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及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所以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70101行政运行2,672,04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070104图书馆964,136.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1,167,705.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遗属补助;2070204文物保护509,362.00元,主要用于文物局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94,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3,914.09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60,000.00元,主要反映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11,352.00元,主要反映用于遗属补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2,966.98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4,562.60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11,032.74元,主要反映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600.00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27,912.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301工资福利支出7,046,911.4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其中:30101基本工资1,847,364.00元、30102津贴补贴1,227,696.00元、30103奖金441,347.00元、30107绩效工资1,270,416.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3,914.09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60,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7,529.5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1,032.74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00.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527,912.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06,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28,955.00元、30205水费3,600.00元、30206电费33,045.00元、30207 邮电费14,700.00元、30211差旅费14,000.00元、30215会议费4,900.00元、30216培训费4,8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12,8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200.00元、30229福利费96,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2,60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6,07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老放映员补助、遗属补助。(其中:30304抚恤金11,352.00元、30305生活补助1,194,72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此预算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800.00元,较上年增加320.00元,增长0.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800.00元,较上年增加320.00元,增长0.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7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必须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但因在职人员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320.00元,增长0.88%。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00.00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支出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864,467.22 元,其中,流动资产6,445,316.76元,固定资产2,000,69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8,452.1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3,586.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918.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48,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5700111
附件3 宜良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030604085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