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审计局关于聘用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公告
宜良县审计局关于
聘用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宜良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宜良县审计局拟聘用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良县审计局2025年聘用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宜良县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计划于2025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预计工作日天数为42天,聘用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宜良县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二)实施目标
在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下,宜良县审计局聘用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参与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以弥补宜良县审计局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的不足,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同步完成宜良县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任务。
四、资金来源
部门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年检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健全的业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被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和派出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目标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工作底稿、取证单等相关审计业务成果资料;
2.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对审计业务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3.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业务成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4.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核;
5.除购买服务合同外,供应商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和审计保密承诺书。
(二)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派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实施审计现场进行工作,共应配备2人,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具备财务会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的职业资格证),近3年内实施完成了行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域任一相关审计项目的人员;1名为业务骨干(熟悉计算机大数据分析、综合社会事务、民政事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文稿处理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派出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合法合规职工:派出人员现场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三)特定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应遵守审计行业回避制度,符合禁业相关规定。
3.供应商不应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供应商应当确保2025至2027年期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七、购买方式
该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购买服务,择优选择一家中介机构。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张国兵,0871—67529359,19995945337。
宜良县审计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附件:
宜良县审计局聘用中介机构
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1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报名方式
请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在封面右上角一份标注“正本”字样,另外两份标注“副本”字样),送交至宜良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逾期不再受理(地址: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8号,宜良县人民政府公务楼10楼10—02号,联系人及电话:张国兵,0871—67529359,19995945337)。
二、提交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主要负责人构成、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信用证明、联系方式和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等);
(三)资质业绩类文件(公司主要业绩、荣誉证书获得情况,拟派出人员资历及相关从业介绍等);
(三)服务方案
1.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报名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价格。报价方式为含税费的包干总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履行期限的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技术服务费、其他服务费、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资料费等服务期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禁止低于市场价恶意竞争。合同一旦签订,采购人支付的服务费将不因市场价格上涨、工作量增加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描述服务目标、服务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拟派出人员按本文件项目人员要求的从业业绩情况、主审人员职业优势情况、保密管理措施;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等,供应商须对服务承诺内容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由供应商结合采购需求内容自拟,格式不限。
(四)驻场工作人员资质材料及服务承诺;
(五)其他能证明符合购买服务要求的材料。
三、其他事项
响应供应商需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