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36项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第36项)
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反馈问题 | “两污”治理设施“邻避”问题需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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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现有“两污”设施的运行管理,新建“两污”设施时,科学规划和选址,依法依规建设。 |
整改措施 | 措施1.加强现有“两污”设施运行管理,落实降噪、除臭措施,做到噪声、异味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措施2.新建“两污”等设施时,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邻避”问题,依法公开选址和规划建设情况, 广泛征求周边群众意见,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为减少噪声,宜良县污水处理厂将曝气设备由原来的三台50KW罗茨风机更换为124KW气悬浮风机,在风机房内壁安装隔音层, 风机置于密闭房中,污泥脱水机房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磁混凝设备、提升泵房结合工程建设,种植高大乔木、灌木相结合的混 合防护林带,扩大厂区内绿化面积,利用植被达到吸声减噪的效果。 2.宜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置活性氧化除臭设备,一台油烟净化器。采用活性氧除臭工艺,通过除臭设备配套风机抽吸臭气, 经臭气管道输入至除臭设备进行处理。 3.2018年9月开工建设的宜良县8座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址已充分考虑“邻避”问题,建设选址远离城镇居民居住区域。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艾东 |
公示说明 | 现将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洋67527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