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7项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第7项)
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反馈问题 | 寻甸县羊街龙氏有机肥料厂超范围接纳污泥 |
整改目标 | 督促相关污泥处置企业合规接纳污泥。 |
整改措施 | 措施1:督促相关污泥处置企业合规接纳污泥,并按照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利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管理。 措施2:督促昆明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利用技术规范》要求,将污泥运送至符 合要求的污泥处理处置企业进行处理。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现状评估报告,在污泥接纳运输处置全过程中严格落实三联单制度,污泥三联单分册归类归档、 污泥产生运输处置记录完整,全过程资料齐全,不存在超范围接纳污泥问题。宜良县污水处理厂和宜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别与 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利用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处置污泥,污 泥三联单及污泥台账资料合规齐全。 |
责任单位、责任人 及联系人 |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艾东 |
公示说明 | 现将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刘洋,67527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