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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12-939970 主题分类: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11 15:21
名 称: 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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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15: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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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因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良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强化严管严查。在全县范围采取常态严查、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城乡共治、昼夜连查、警种联动等勤务方式,全天候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 强化依法严处。对查获的酒驾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再次酒驾机动车或酒驾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驾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强化曝光警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提示,适时公开曝光一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及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

四、 强化联合惩戒。凡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抄告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五、 强化执法保障。坚决维护民辅警正当合法权益,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大群众可提供证据举报酒驾醉驾,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

举报电话:0871-67593317

特此通告


宜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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