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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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1.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2.制定林区森林发展和林地、林木利用规划方案;
3.植树造林,消灭荒山,逐步调整更新树种,提高林区内森林覆盖率;
4.管理、保护林场现有森林资源,预防和制止偷砍盗伐、滥挖乱占,毁林一荒等行为。
5.做好林场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组织森林火灾扑救;
6.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林区内的野生动物、植资源。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宜良县林草局支持下,完成了2022年度尖山林区1324亩的森林抚育项目。
2、在县林草局的支持下,完成了尖山林区优质云南松采种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3、制定年度防治计划,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秋普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适时组织防治,确保有虫不成灾。
4、充分利用我场云南松采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育苗基地优势,在尖山林区培育云南松良种苗木14余万株。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技术室、林政室、尖山营林区、各色楚营林区、阿慈营林区、矣马伴营林区、竹山营林区、徐家山营林区。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8人(离休0人,退休9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没有预算“三公”经费,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没有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83万元,占总收入的92.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39万元,占总收入的7.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33万元,下降1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5.89万元,下降15.4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4.56万元,增长19.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52万元,占总支出的81.64%;项目支出222.93万元,占总支出的18.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75万元,下降5.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51万元,下降18.80%;项目支出增加152.76万元,增长217.7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非税收入63.40万元,具体用于专业扑火队人员及防火车辆开支。
2.林木良种培育20.00万元,用于林木良种培育。
3.云南松良种基地建设9.10万元,用于良种基地建设。
4.森林生态补偿35.60万元,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
5.防火资金5.36万元,用于防火期间临时人员工资。
6.管护房建设资金89.47万元,用于徐家山林区、竹山林区管护房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0%。与上年相比减少195.77万元,下降15.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1.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67元;死亡抚恤59.51元;职业年金支出24.5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8%。主要用于事业机构529.12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3.3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为其他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资产总额6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08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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