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64001000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加强以农业和农村工作为中心的功能,抓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进程。
8.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华润宜良光伏发电项目投产运营,引进企业在石子村光伏板下种植560余亩中药材;大力推进农村分布式屋顶户用光伏项目。完成三清高速建设后期40余亩征地、柴灌区临时租地征地任务,积极争取资金完成柴灌区移民用地“三通一平”建设。完成阿苏沟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河湾村整村外立面修复、农房提升改造、污水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2.完成2021-2022年度613个2337.75亩的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288个3291.27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26亩。依法严查大棚内违法建房行为,拆除4宗违规建筑7700平米,完成率达153.26%;完成10502栋自建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完成玉鼓、藏方、扯郎、尖山4个村(社区)22个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连通工作。建成全县第一家标准乡镇消防工作站。组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实施第二批中央财政6126亩森林抚育项目。受理宅基地建房申请86宗,完成尼龙小扯郎村、箐门村45户农户“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提交工作,完成234宗乱占耕地建住宅图斑初步处置,严格整治整改2宗“大棚房”反弹问题。
3.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我爱我家”绿美乡村建设,党员干部带头,在村庄闲置区域进行绿化美化,累计绿化面积10300平方米,种植乔木23340余棵,完成绿美乡村建设25个,完成“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提升村建设8个,建成166户“美丽庭院”。建设完善各村(社区)生活生产用水设施;实施尖山小村村内道路硬化0.88公里、耿家营社区等三个村委会入村道路硬化7公里;推动耿羊公路损毁路面修缮除险3次,安装4.6公里公路护栏,切实保障交通安全。
4.成立乡文联组织,将服务向基层文艺工作者拓展;利用乡、村两级综合文化站及我乡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文化惠民活动20余场次,惠及群众2000余人次;线上线下举办了各类文化培训班10余个班次,培训人数约300人次。全年完成转移就业2650人,开展引导性培训1350人次,劳动力技能培训244人;全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3335人,2023年医保缴费16365人,参保覆盖率达92%。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发放生育证133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8.74万元,占总收入的98.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70万元,占总收入的1.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6.91万元,下降10.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9.10万元,下降7.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7.81万元,下降63.5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减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249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66万元,占总支出的63.92%;项目支出900.64万元,占总支出的36.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9.04万元,下降8.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20万元,增长5.22%;项目支出减少318.24万元,下降26.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5.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3.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0.6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月政府采购经费1.33万元、2022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专项经费1.23万元、省级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2023年1月至7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0.58万元、2021至2022年全市乡镇街道党校办学经费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补助经费7.00万元、2023年烤烟抗旱保苗补助资金10.00万元、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扯郎村农特产品加工厂房建设资金10.00万元、2022年农村厕所改造专项资金0.42万元、2022年厕所革命奖补补助资金20.00万元、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6.80万元、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30.00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8.12万元、尖山村委会小村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25.00万元、石子村委会阿苏沟村七彩梦乡两红教育基地建设资金7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省级资金50.00万元、中药材初加工中心项目资金6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中央资金450.00万元、藏方村委会等五个村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打包项目经费10.80万元、耿家营社区等五个村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打包项目经费10.80万元、石子村委会等五个村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打包项目经费10.80万元、羊桥村委会等五个村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打包项目经费10.80万元、保功村委会等五个村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打包项目经费10.80万元、2021年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18.00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0.16万元、宜良县耿家营乡石子村委会阿苏沟村小组农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45.00万元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开展,项目资金已经按照要求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7%。与上年相比减少184.72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减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党校办学经费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一般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养老保险、职工职业年金、遗属补助、丧葬抚恤费、残疾人联络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6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烤烟抗旱保苗补助资金、扯郎村委会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森林抚育补助、护林员生活补助、石子村委会阿苏沟村“七彩梦乡”两红教育基地建设资金、尖山村委会小村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药材初加工中心项目资金、村组干部补助、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决算为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92%,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万元,决算为0.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8%,完成年初预算的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万元,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1万元,增长16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7万元,增长103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85.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没有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日常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部门督查检查、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0万元,比上年减少5.25万元,下降18.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资产总额81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5.32万元,固定资产335.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120.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
部门: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资产原值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 | 其他固定资产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合计 | 1 | 811.86 | 1324.10 | 475.32 | 847.38 | 335.78 | 579.55 | 260.90 | 72.66 | 0.00 | 0.00 | 0.00 | 195.17 | 74.88 | 0.00 | 0.00 | 1.40 | 0.76 | 0.00 | 0.0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