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76801000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和城乡医疗救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服务职能
2023年共支付医保基金32440万元,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费用足额支付。
2、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2023年全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基础目标33.10万人,全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32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宜良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11月2日就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度到耿家营召开了推进会。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参保缴费宣传资料5000份下发至8个乡镇(街道)及定点医药机构。强化督促指导,局班子领导开展现场督导2轮。加强与乡镇(街道)、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参保登记、实收处理等工作稳妥推进。
3、不断强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
一是今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法律法规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并印发了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到全县147家两定机构,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基金监管,积极构建“不敢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共完成70家次医药机构日常检查和24家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追回医保基金51.23万元,违约金32.06万元。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进一步发挥医保扶贫托底保障功能,立足医疗保障化解疾病费用负担的职责,加强与扶贫、税务、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参保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坚决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动态清零。截至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695人已100%参加了医疗保险(包含大病保险)。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于资料符合的,做到即时办理两特病登记业务。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应助尽助,夯实三重制度托底保障。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升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
5、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
(1)医保“15分钟经办圈”开展情况。按照市局“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创建工作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宜良县打造“十五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工作实施方案》,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联系商讨经办点相关事项。目前,共打造了6个“15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经办点,为切实打通医保经办“最后一公里”提供有力支撑,下步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都有1到2个经办点。
(2)“信用就医”工作开展情况。我县辖区有定点医院23家,其中开展医保住院业务的有13家,通过政策宣传,前期有5家定点医院申请先期接入昆明市“信用就医”平台,下一步计划开通的还有6家卫生院。经统计,目前申请“信用就医”授信服务人数为713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97.25%,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新增DRG付费试点医院12家,目前试点医院共16家,分别是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宜良县中医医院、宜良福泰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截止目前,组织开展DRG付费培训2期。深入开展打包付费改革工作,及时足额结算拨付DRG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费用,做到应拨尽拨。自开展DRG付费试点以来,试点医院分解住院、频繁转科等现象减少,抑制了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费用增长明显减缓,初步实现了医保基金、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三方共赢的格局。
(4)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一是落实医保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严格对照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及时维护和发布60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决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和“应上尽上”,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一窗综办”,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1-10月办件量达4082件,“好差评”5000余条,有效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强化窗口人员管理培训。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医保内控制度,全面落实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好差评”制,强化窗口人员管理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小窗口、大责任”服务意识,推行“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解答、精心办理、热心服务”五个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
(5)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努力让医保电子凭证这个“金钥匙”切实方便群众,实现“就医购药不带卡,便民服务见真情”。截至2023年底,宜良县共27.81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83.79%。
(6)长护险推进情况。持续推进2021年昆明市“10件”惠民实事之一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群众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宜良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昆明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宜良蓝燕医养中心等4家服务机构深入我县城市社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宣传活动。举办长护险培训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截至目前,我县共有1家医养结合机构(蓝燕医养中心)、1家养老机构(福莱居)、2家社区护理机构(福寿康、易得康)完成系统开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医疗费用审核科、医疗费用结算科、财务科、稽核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0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46万元,增长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42万元,增长4.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3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本年度代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地税局返手续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74万元,占总支出的96.87%;项目支出18.80万元,占总支出的3.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26万元,增长4.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2万元,增长2.05%;项目支出增加12.54万元,增长200.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能力提升资金委托业务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2.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参保及待遇等政策宣传培训、委托基金监管业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25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补助预算,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3%。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补助及行政运行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减少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没有开支,同时节约和控制财政资金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参与“国家飞检”及经办机构交叉检查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3万元,比上年减少3.05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节约控制财政资金,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9万元,固定资产3.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祥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7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