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宜良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4.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中国共产党宜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示范引领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具体路径和有力抓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宜良行动,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扛稳扛牢政治责任,以奋斗姿态推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有力护航宜良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实做细监督首责,以奋斗姿态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新风正气持续养成。三是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奋斗姿态打好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日益显现。四是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以奋斗姿态发挥党内监督巡察利剑作用,震慑力穿透力持续增强。五是持续深化“清廉建设”,以奋斗姿态监督助力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六是不断擦亮“政治底色”,以奋斗姿态勇于刀刃向内检身正己,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共设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国共产党宜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办公室、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6个机构,未独立核算。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宣传教育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所属的事业单位宣传教育中心不独立核算及编制预决算,统一由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03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1.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59万元,下降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59万元,下降6.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99万元,增长2475.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非税成本返还项目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99万元,占总支出的87.44%;项目支出254.33万元,占总支出的12.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34万元,下降6.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81万元,增长1.77%;项目支出减少174.14万元,下降40.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返还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0.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项目一: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单位是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为阶段性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主要依据是《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3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3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发放看护辅警勤务津贴、信息系统建设及专案组办案经费支出。
项目二: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实施单位是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为阶段性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主要依据是《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的通知》。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预算安排4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4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发放看护辅警勤务津贴、购买业务用书、专案组驻点经费支出。
项目三:非税成本返还项目。实施单位是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为阶段性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主要依据是《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23年,宜良县纪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审查、调查”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3年非税成本返还项目预算安排183.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看护辅警勤务津贴、案件查办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以及鉴定费。
项目四: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单位是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为2022年项目结转资金。项目结转资金0.6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专案组驻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2.81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返还非税成本项目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以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8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96万元、退休费26.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0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5.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35.2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12.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万元,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2%。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6.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0%,完成年初预算的7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5万元,决算为0.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万元,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2%。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5万元,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一辆公务用车不符合安全标准,处于停用状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元,增长1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9万元,增长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30.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外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及监督检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49万元,较2022年增加15.80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的支出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44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1.59万元,固定资产82.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07.89 | 2361.59 | 331.30 | 15.79 | 112.47 | 203.04 | 0 | 15.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9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和机要通信保障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各类社会保险)、商品服务支出(即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费用)、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20241015121527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