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31600201000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具体经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重要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我中心将确保养老、工伤、职业年金等各项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待遇计发办法,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待遇。
累计发放11083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4012.4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7423人222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3660人21811.04万元);发放205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888.52万元,发放1338人职业年金243.78万元。发放412人失业保险金189.11万元,发放160人技能提升补贴27.15万元。
2.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成效显著。宜良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1万人,比2022年未净增0.61万人,完成全年净增目标任务4.60万人的102.39%。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89万人,比2022年末净增0.5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0.5万人的110%。宜良县2023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4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0.44万人,完成全年净增目标任务3.07万人的110.75%;2023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56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500人的100.39%。
3.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宣传引导民众用好电子社保卡、云南人社APP、办事通、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查询,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操作指南;耐心为办事群众讲解好各种线上应用软件平台的操作步骤,手把手指点,最大程度帮助群众了解使用;尤其加大宣传待遇领取资格线上认证方式,极大方便高龄老人、行动不便人员、跨省流动人员。目前,线上服务平台便民、便捷、便利的特点已逐步显现,借助线上服务平台,参保企业和参保群众无需到政务服务大厅,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电脑上申请即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极大提高了参保单位申报办理效率。2023年网上受理件1126件,办结件1126件、办结率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成功7023人,未认证436人,认证率94.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成功3668人,未认证22人,认证率99.4%;工伤保险认证成功62人,认证率100%。
4.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水平。我中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完善风险防控,以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廉政教育等方面为突破口,抓经办、优服务,抓内控,防风险,抓教育、强意识,全面提升社保经办风险管理水平,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基金财务操作规程》《宜良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暂行)》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组织领导、内控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业务经办权限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工作职责,共梳理风险点51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54条,坚持业务、财务、稽核等部门对风险防控的齐抓共管,贯穿业务经办的全过程,实现经办风险防控全覆盖。三是持续巩固违规违法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稽核力度,主动与同级各险种经办机构定期进行领待人员数据比对,对发现的疑似违规领取行为及时核查,坚决杜绝跨险种重复领待情况发生,并做好违规领待资金追缴。支付稽核核查享受待遇110830人次。发现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6人共计30.53万元,执行按月返还到基金账户的方式追回,追回13.71万元;欺诈骗取工伤保险132315元,已追回29107.50元,未追回103207.50元。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将数据稽核作为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经办业务及经办权限的智能化管控,认真执行《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方案》,联合城居保中心,采取交互检查方式,每月开展专项检查,对重要信息变更、社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发放等高风险业务,开展常态化数据稽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工单业务安全、规范,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共开展内部稽核9次,覆盖经办业务13项,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11个。
5.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一是认真执行省级统一征收管理,按时足额向财政部门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缴计划表》,按时报送报表、编报说明、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分析报告。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保基金会计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核算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6.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省局、市中心、本单位制定的年度宣传计划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和“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组建以党员业务骨干为主的社保服务先锋队,扩充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内涵,结合我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人社“五进”活动及宜良县“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活动,充分依托“主题党日”“党群心连心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文”“创卫”等活动载体,“康乃馨”社保服务先锋队带头,深入各乡镇开展“普法套餐”进乡镇入家门,联合街道、社区“进家门送法”,常态化组织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上门服务,入县产业园区企业开展“访企业、送政策、优服务”和法律“大讲堂”普法,入户走访结对帮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政策宣传,入村(社区)、工地、老年大学、新就业形态企业及建城区代表性商圈、生活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社保普法服务”等活动,分别对各类群体精准式普法,针对性宣传社保政策、参保扩面动员、智能化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推广、社保卡上门办理服务、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缓缴政策宣传及其他经办服务等。并积极参与“春风行动送岗位 转移就业促增收 宜良县2023年春风行动浙江金东区专场招聘会”,在推送就业岗位的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早参保、参职保”,“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参保意识,对已在务工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讲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积极与企业互动,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并向园区管委会、企业代表赠送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书籍,让其企业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坐”享政策法规上门。面对面宣讲解读社保政策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倾听企业诉求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分析问题的根源症结,研究针对性举措,破解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力推进“康乃馨”社保服务、惠企助企各类政策落地见效。目前,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共开展宣传活动21次,共服务群众778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50余份;加强信息宣传上报,积极上报信息20余篇,其中被省级媒体采用2篇,市级媒体采用6篇,县级媒体采用1篇。
7.强化失业保险经办。2023年8月,失业保险工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移交到我中心,我中心明确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按时完成业务经办系统中所有经办人员账号新增和授权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经办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参保,扩面新增参保人数868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基金财务科、核定征缴科、待遇审核支付科和稽核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60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6.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7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3.71万元,增长5.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8.37万元,增长5.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66万元,下降60.3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增加,未统退休费工资增加,二是2022年收到两年的非税成本返还,而2023年仅收到一年的非税成本返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60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4.64万元,增长5.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4.64万元,增长5.70%;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增加,未统退休费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7.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88.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3%。人均日常支出16.7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197.17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增加,未统退休费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2%。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8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53.3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7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7.3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实物量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实物量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万元,比上年增加2.97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增加2人,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38.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9万元,固定资产32.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
公开12表 | ||||||||||||||||||||
部门: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资产原值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 | 其他固定资产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合计 | 1 | 38.81 | 182.86 | 6.59 | 176.27 | 32.22 | 168.61 | 31.68 | 7.66 | 0.54 |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表-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31600201111
宜良县社保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404135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