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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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县级举措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把牢规范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对标对表抓落实,做到党建引领、硬件达标、服务规范、管理到位。在统筹现在资源,切实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实体功能,确保实现我县乡镇(街道)规范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100%的总体目标。
2.深入推进双拥工作。根据省双拥办召开军地协调会后,在市委、市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心支持下,县委、县政府高位统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支持部队建设,以尊重历史、面向未来、分类处置、依法调处、先易后难的原则,兼顾部队和群众双方利益,配合部队开展工作,确保不影响部队建设工期,确保社会稳定。
3.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安置政策,提高移交安置质量,完成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和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
4.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以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为工作核心,以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为重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以及其他补贴费用。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各项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按要求开展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5.褒扬纪念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开展大荒田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落实烈士祭扫制度,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纪念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做好“烈士寻亲”工作。继续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建立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类型、邀请范围,工作流程,切实体现尊祟与关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是: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06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5.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76万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89万元,增长490.15%,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是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补助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定期增资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98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23.89万元,增长490.15%。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是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补助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定期增资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8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78万元,占总支出的15.95%;项目支出5115.51万元,占总支出的84.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0.88万元,下降2.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0.47万元,增长340.64%;增加原因是:年初部分优抚对象县级补助经费预算时并入基本支出里面,因此基本支出增加过大,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921.36万元,下降15.26%;减少原因是:年初部分优抚对象县级补助经费预算时项目支出并入基本支出里面,因此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减少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0.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5.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有抚恤项目支出4082.95万元,退役安置项目支出797.9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82.3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52.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相比减少154.52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员工及离退休员工工资、生活补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安置对象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员工及离退休员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安置对象医疗费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5万元,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5万元,决算为0.8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个批次,接待人数213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5万元,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没有超出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长30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减少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4万元,增长304.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财政经费困难,2022年公务接待费到2023年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下乡慰问、走访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喜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产生接待费用,接待22批次,接待人数213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万元,增长56.31%,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的差旅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用品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网络服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05.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69万元,固定资产46.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76701111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1015114548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