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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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⒈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⒊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⒋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⒌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工作。
⒍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⒎负责人静观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
⒏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⒐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⒑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
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防护标准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⒓负责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测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工作。
⒕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
⒖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公属和矿业权纠纷。
⒗统一领导和管理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⒘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⒈导向明晰,以严谨、严实的姿态赶考,强化规划引领
⑴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全力推进《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计划于2023年5月底,完成《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总报告和9个专题报告县级审查、市级审查;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评审和审批程序。如因上级工作要求和内容调整,完成时间随之优化调整,按时间节点上报成果数据审查。同时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指导建设项目规划及用地组卷报批。
⑵按照省、市要求持续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结2021年编制经验,编制适配度高,指导性强的村庄规划,实现用一本规划和一张蓝图来指导规划建设管理。计划2023年3月底前完成2022年45个村庄规划编制成果;2023年9月底前完成2023年10个村庄规划编制成果。
⑶统筹推进片区控规编制及修编工作。因西山营加油站和东城新区变电站等项目建设需要,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按程序完成老城区和东城新区控规修改;因城市发展、产业调整需要,计划2023年9月底前完成小白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⒉争先进位,以领跑、竟跑的姿态赶考,提速要素保障
⑴用地收储再提速。进一步发挥储委会职责,2023年计划完成宜良县海马箐水厂土地收储124.07亩、学成饭店扩建项目土地收储3.11亩、南羊水厂项目土地收储9.84亩、宜良县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土地收储15亩、三清高速宜良县辅道土地收储120亩,合计272.02亩。
⑵用地供应再保障。进一步统筹全县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制定的供地计划和收储计划目标,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资情况,确实做好供地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对接园区,争取条件成熟地块应供尽供。2023年计划供应工业园区、海马箐水厂、宜石高速等项目用地545.2亩,土地出让收益预计12173.44万元。
⑶成片开发再统筹。主动请示省市部门,积极协调工业园区,确定宜良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范围,积极编制方案,及时上报。
⑷用地报批再提质。抓紧城镇批次、村庄批次、单选项目用地的报件组件、补件工作,严格按照用地报批要求,统筹组件时序,可同步开展工作做好协调节约时间提早上报,提高认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提高组卷质量,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⑸节约集约利用再谋划。一是“一宗一策”,全面盘活。按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一宗一策”处置方案,逐宗推进处置,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批而未供土地:加快项目引进,对新的招商项目,重点安排批而未供土地;强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速度,尽快形成净地,达到供地条件,减少批而未供土地余量;闲置土地:本着“坚决果断、循序渐进、有理有节、分类推进、以用为先”的原则实施处置。二是健全机制,务求长效。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共同推动处置整改工作合力,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探索建立用地审批、供应、开发、巡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做到闲置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坚决遏制新增;根据项目成熟度和用地急缓程度,统筹安排用地报批,努力实现用多少、报多少,避免盲目报批,产生新增的批而未供土地。
⒊开拓创新,以摸索、探索的姿态赶考,加强矿政管理
⑴探索矿权出让。按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采矿权及6宗地热水探矿权出让工作,做好矿业权出让及矿业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⑵加强矿政监管。积极组织有条件的矿山参加省级、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申报工作。定期开展矿山巡查,推进智慧矿山建设,督促矿山企业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矿山开发建设。严格矿山日常监管,技术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在生产矿山进行日常检查,每季度对矿山业主提供的动态测量报告进行审核,对照开发利用方案和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监管。对发现超层、越界、超规模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开采和生产等违法现象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⑶加强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的网络化管理及“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
⑷推进恢复治理。统筹开展保留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加大矿山恢复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各矿山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恢复治理;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因矿施策、因地制宜,待《宜良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实施,按要求分批、分期、分区推进修复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初验等工作,按计划对废弃露天矿山和退出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宜良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验收销号。
⒋继往开来,以稳健、稳重的姿态赶考,筑牢安全防线
⑴落实年度防治任务。实施地质灾害防冶“十项重大措施”、切实落实群测群防“十项制度”,持续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确保我县2023年不发生地质灾害人员死亡,不发生重大的财产损失事故。
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待市级规划发布后,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县政府完成《宜良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宜良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宜良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发布实施。
⑶推进防治项目实施。一是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狗街镇双龙村委会白石岩村小组、祭龙村小组、水田村小组整村搬迁工作;2023年初北古城镇清水塘村委会豹子洞村小组整村搬迁入户。二是计划2023年初完成昆明市宜良县马街镇马家冲居委会驻地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项目;2023年6月前完成昆明市宜良县狗街镇里营村委会沈伍营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三是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昆明市宜良县南羊街道办新庄社区黄家庄村小组整村搬迁项目实施。
⒌力争效益,以协作、协力的姿态赶考,实现全域整理
⑴完成老项目收尾。5个提质改造、3个增减挂钩老项目按专家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完成老项目收尾工作。
⑵力推新项目实施。7个提质改造新项目吸取老项目经验教训,反复核对项目范围区与各种生态线及以前项目是否发生叠加,确保实施后均能产生指标。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积极配合做好市局对接,及时上报评审及报验。配合乡镇、村、组加强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在政策和措施上鼓励和调动农民栽种水生作物积极性,增加水稻种植面积,确保项目验收。
⑶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加强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进一步追踪《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管理细则(修订)》及相关文件,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尽快开展我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力争在2023年完成1-2个方案编制上报审批。
⒍严守红线,以坚定、坚决的姿态赶考,压实耕地保护
⑴聚焦目标考核。健全乡镇(街道)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
⑵聚焦“耕地流出”。紧盯流出问题,紧扣时间节点,整改落实一抓到底,对排查的图斑进行分类整改,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立行立改,坚决就地整改到位;对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补足;对未经依法审批(未办理农转用手续)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符合规划的依法组织报批;不符合规划的,限期整改复耕。
⑶聚焦用途管控。结合2020-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各类功能空间,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建设项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涉农建设需使用耕地的严格落实“进出平衡”,严守耕地保有量。
⑷聚焦综合整治。一是以土地整治为平台,统筹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和耕地质量提升等多目标综合整治建设,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二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完善意见征求和公示等环节,在现阶段各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强化风险评估和防范,对涉及农村宅基地拆旧复垦的拆迁户,签订农户关于拆迁的意见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子项目实施。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子项目,并进行方案论证。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评审工作,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和村庄规划初步成果修改完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相应成果评审并通过验收。
⑸聚焦执法监察。综合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技术等手段,统筹各方力量,监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对照年度下发耕地卫片图斑及年度更新调查成果,对年度减少耕地面积的街道(乡镇)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⒎实事求是,以连续、连贯的姿态赶考,摸清土地家底
⑴稳推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变更调查工作和2023年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
⑵统筹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安排,统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⑶严把测绘审核关口。确保权籍调查报告符合登记要求。继续按昆明市要求严把勘测定界报告审核关口,为宜良县土地报批工作做好服务。严格按测绘管理工作制度对各测绘服务机构提交的测绘成果进行审核,根据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率等情况进行评价统计,推动测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⒏重点突破,以务实、创新的姿态赶考,优化服务效能
⑴攻坚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1小区一方案”的方式,加快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发证进度,保障权利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争取购房人理解和支持,做好办证、税收、认证信息等政策的宣传解释,对满足不动产首次(转移)登记或预告登记办理条件的,及时告知购房人办理渠道、要件清单、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组织涉及单位开辟绿色通道、精简程序、容缺办理,及时帮助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确保应登尽登,实现动态清零。
⑵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提质。积极探索网上不动产与水、电、气联动过户;积极配合省、市做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同步启动不动产电子证照运行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日常登记范畴;积极探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
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审批的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在依规依法的前提下完成好规划许可的审批和办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部、省、市“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完成规划许可审批工作。
⒐一宗一策,以奋斗、奋进的姿态赶考,加大整治力度
⑴聚焦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制定“一宗一策”整改方案,加快完善用地手续部分的执法查处工作,联系乡镇(街道)加快拆除部分的整改工作,推进2021年度土地和矿产卫片违法图斑的执法查处整改工作、2022年度部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7-2018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
⑵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整改。做好新下发图斑核查工作。同时,强化耕地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严格保护耕地、自觉抵制乱占耕地行为。
⑶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司法衔接,配合做好规划调整,根据环保督察时间节点,推进苗韵水乡问题整改;严格按县政府办印发《通知》做好台湘科技学校相关问题整改工作;配合做好五丰牧业整改及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工作,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件验收合格销号。
⑷聚焦严打非法采矿。定期开展矿山巡查及监管,推进智慧矿山建设,督促矿山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矿山开发建设。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在生产矿山进行日常检查,每季度对矿山业主提供的动态测量报告进行审核,对照开发利用方案和恢复治理及土地复耕方案进行监管。对发现超层、越界、超规模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开采和生产等违法现象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对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坚持“守一方土地、描规划蓝图、强发展保障、立保护盾牌”,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为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保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城乡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科、矿产地质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储备中心、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大队。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是: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2.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6.60万元,增长29.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6.60万元,增长29.4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68.44万元,增加34.45%;增加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与上年相比增加人员5人,增长工资福利收入以及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晋级143.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上级转移支付)168.54万元,非税收入成本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1.84万元,下降13.97%,减少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23万元,占总支出的78.43%;项目支出423.40万元,占总支出的21.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6.60万元,增长29.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8.05万元,增长22.05%;项目支出增加168.54万元,增长66.1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68.44万元,增长34.45%,其中;基本支出1,53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78.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与上年相比增加人员5人,增长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晋级经费支出168.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97万元。项目支出423.40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4万元,增长66.13%,增加原因是:2022年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8.5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9.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34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4万元,增长66.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我单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增加168.54万元;2023年具体项目开支情况:⒈土地执法项目支出9.64万元,⒉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支出339.47万元,⒊地质灾害防治支出74.29万元。
2023年项目开展情况:
⒈土地执法项目。2023年县财政拨付土地执法项目年终决算数9.64万元,其中:省级安排9.64万元;2023年我局实际支付土地执法项目年终决算数9.64万元,其中:支付土地违法司法鉴定费9.64万元。
⒉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2023年县财政拨付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年终决算数339.47万元,其中:市级安排339.47万元;2023年我单位实际支付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年终决算数339.47万元。
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3年县财政拨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年终决算数74.29万元,其中:市级安排74.29万元;2023年我单位实际支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年终决算数74.29万元,其中:支付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补助59.00万元,支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支出15.29万元。
2023年,我单位地质灾害项目、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土地执法项目均已按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圆满完成,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5%。与上年相比增加468.44万元,增长34.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68.44万元,增长34.4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68.44万元,增长34.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4%。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41万元,死亡抚恤1.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单位医疗64.3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5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支付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105.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3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4%。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运行支出1,123.21万元,其中: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84.94万元;日常工作公用经费支出238.27万元;资金本性支出109.7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13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78.2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74.29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7.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5%,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5%,完成年初预算的53.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5.00万元,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0%。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公务用车2辆,土地执法工作繁重,土地执法增加了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145个,平均每季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公务车辆使用频率较高;使用年限较长,车辆年限均在12年以上;耗油量大、维护费较高,但在公务用车原则上,本着急事争办,能一起办的事就一起配车,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和地质灾害点的检查。造成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6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4万元,下降3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8万元,下降3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42.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减少4.64万元,下降32.77%;2023年我单位公务用车2辆,土地执法工作繁重,土地执法增加了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145个,平均每季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公务车辆使用频率较高;使用年限较长,车辆年限均在12年以上;耗油量大、维护费较高,但在公务用车原则上,本着急事争办,能一起办的事就一起配车,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和地质灾害点的检查。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上年相比减少支出3.48万元,下降30.42%。
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42.18%,2023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市、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次数,限定公务接待人次及陪客人数;全年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53.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执法巡查、日常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日常工作业务误餐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40万元,增加109.11万元,增长84.39%,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单位非税收入成本支出,用地土地矿山执法司法鉴定、评估、测量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资产总额2,345.76万 元,其中,流动资产1,976.3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1.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67.7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21.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7.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公开12表 | ||||||||||||||||||||
部门: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资产原值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合计 | 1 | 2,345.76 | 3,033.00 | 1,976.38 | 982.60 | 301.60 | 633.94 | 277.63 | 82.01 | 0.00 | 0.00 | 0.00 | 266.65 | 23.97 | 0.00 | 0.00 | 74.02 | 67.78 | 0.00 | 0.0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 ||||||||||||||||||||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⒈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⒊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⒋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⒍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⒎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⒏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632401111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1011102944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