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宜良县财政决算收支总体情况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2503100011000
宜良县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情况报告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宜良财政努力克服经济社会发展支出需求与可用财力难以平衡的困难与挑战,坚持以“财税增收、管控支出、防范风险”为工作重点和工作抓手,持续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990万元,完成县人代会批准年初预算数79,068万元的94.7%,差年初收入预算12,078万元;比2022年62,051万元增长8%,增收4,93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346万元,比2022年210,323万元增支10,023万元,增长4.8%。其中: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64,64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55,706万元(2023年以前结转的支出10,475万元、2023年本年支出45,23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937万元(返还性收入6,16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2,75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017万元)。2022年结余结转35,61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967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0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5万元,存量资金调入7,697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41,030万元,收入总计420,3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346万元,上解支出18,48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11,773万元、专项上解671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8,73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0万元,支出总计391,5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8,8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4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7万元,2022年结余结转收入8,8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80万元,收入总计31,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15万元,调出资金1,0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01万元,支出总计 22,9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8,52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股利、股息收入1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万元,收入总计2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5万元,支出总计2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数,县级仅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354万元,上年结余137万元,收入总计27,4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423万元,支出总计26,4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68万元。
(五)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64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45,000万元。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665,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320,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45,000万元。
2022年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9,3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9,67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700万元;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585,906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余额245,12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40,780万元。2023年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5,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8,73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80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72,430。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50,234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余额309,85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40,380万元。
二、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强化资金统筹,全力守牢“三保”底线。我县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一是优先“三保”支出顺序。全县保“三保”支出160,77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0,480万元、保工资107,999万元、保运转2,300万元。代县政府拟稿于8月31日印发《宜良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宜政办〔2023〕44号),代县两办拟稿于10月16日印发《宜良县贯彻落实昆明市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宜办发〔2023〕10号)。二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涉及民生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支出171,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75%。
(二)加强资金统筹,补充可用财力。一是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盘活2021-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指标统筹安排的通知》要求,将2021-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指标资金24,828.05万元收回盘活并入县级财力统筹安排,确保了2022年财政预算平衡。另外县财政总预算共收回存量资金6,697万元缴入国库,由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其中:收回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6,419万元;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278万元。二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有关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来弥补财力不足。全年市财政共向我县调度资金15.45亿元
(三)加强绩效管理,完成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牵头各预算单位完成2023年部门预算及政府预算编制工作,按“二上二下”程序编制完成预算草案,按时报请县人代会审议并批复。并按省市财政工作要求,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和组织各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二是按照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的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在申报2023年部门预算中,同时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宜良县60家一级预算单位按时在“一体化”系统中完成了2023年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工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共计14.5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亿元;项目支出0.19亿元。局预算绩效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性、匹配性、完整性、可行性、适当性”进行认真审核。2022年绩效评价考核中,全县60家一级预算单位审核评为“优秀”。
(四)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宜良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将清源行动六大类37项重点整治内容分解到各责任科室,经过自查和复查,发现两大类9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5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及整改清单,直至办结销号。二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字样但未办理代理许可证的10家企业进行核实,除3家企业正常开展业务外,其余企业已通知注销或改变经营范围。对随机抽取的三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三是开展“小金库”和无公函接待问题的专项治理。根据市财政局和县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印发通知到全县各单位对照自检自查,4月17日会同县纪委、县审计局、石林财政局、审计局人员对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未发现问题。
(五)牢牢守住债务金融风险底线。一是配合发改部门申报专项债项目。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今年二个批次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录入工作,申报专项债券项目13个,项目总投资69.19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9.35亿元,其中有4个项目已通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核,纳入待发行项目库。二是认真落实到期债务还本付息,提前落实偿还资金来源,做好偿还预期管理,确保到期债务风险化解任务得到落实。全年偿还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本息114,457.53万元,其中: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8,102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转贷偿还本金74,680万元;偿还利息19,269.72万元;偿还隐性债务12,405.81万元。三是调整防非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宜良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邀请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到我县开展2023年金融领域普法强基补短板培训活动,大力防范金融风险。
(六)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到预算单位执行。全年完成政府采购356项(次),采购预算金额6,631.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018.8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612.25万元,节约率为9.23%。其中:货物类采购210项(次)2,908.5万元;服务类采购145项(次)2,916.66万元;工程类采购1项(次)193.65万元。按时完成省市及县营商办安排的营商环境考评各项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于10月底前完成了“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28.2万元。二是组织完成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数据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对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布署要求,及时制定整治方案,针对全县涉及的60家单位2021至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开展自查与复查,汇总单位上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计59个,项目金额970.05万元。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挖掘财源税源促增收。一是全面抓好税收征管,培育和壮大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积极谋划收入预期,与税务部门通力协作,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的动态监管,促进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同时抓好房地产行业的欠税清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确保应收尽收、应征尽征、应清尽清。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单位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开展年度非税收入检查,督促各执收单位完成全年非税收入预期目标,同时做好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工作。三是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做好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及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工作,做好“昆易贷”申报及财政贴息发放工作,支持中小企业稳步发展。四是围绕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及乡村振兴政策,以项目为抓手,加强对接谋划,配合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民生。一是继续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合理确立收入总盘子,切实树立节俭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编制“三公”经费时在上年基础上压减4.6%,节约资金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和机构基本运转需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二是兜牢财政平稳运行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确保不发生支付风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业、教育等领域支出力度,继续做好财政惠农“一卡通”工作,使财政资金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三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将清理范围扩展至部门结余,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尽快梳理存量国有资产,合理合规处置,妥善做好收支安排。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压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遵守“三保”支出在各项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优先执行“三保”支出指标、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按时足额兑付“三保”尤其是“保工资”支出,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用好财税政策,切实惠企利民。一是持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二是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全流程跟踪监控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将支付信息、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准确完整导入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面监控资金运转各环节,充分发挥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作用。三是全面落实中央“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加强政策效应分析,跟踪分析政策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影响。
附件:2023年宜良县财政总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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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良县财政决算公开表目录20240929030439783
2、2023年宜良县转移支付执行使用情况说明20240929030514166
3、2023年宜良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240929030536021
4、2023年宜良县支出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20240929030558610
5、2023年宜良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变动情况20240929030612603
6、2023宜良县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20240929030628359
7、2023年重点工作解释说明汇总表20240929030637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