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取用水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各取用水单位: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宜良县水务局关于 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2024年9月我局联合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机抽取的宜良木龙页岩建材有限公司、云南臻乙水业有限公司、昆明市弘力水泥有限公司、宜良县东来种植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滇域甘泉水业有限公司、云南滇玉种业有限公司、云南麝达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家取用水单位,依法开展了取用水行为监督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现将整改意见反馈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2024年9月宜良县水务局联合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宜良县水务局关于 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宜良木龙页岩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取用水单位的取用水管理、取水许可证照管理、取水口及取用水设施运行、计量设施维护、取用水台账记录、水资源费缴纳情况、用水总结和取水计划落实等涉水管理情况,以及营业执照、经营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登记情等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本次抽取的7家单位,取用水户均存在取用水台账不规范问题,虽开展了取用水台账的整理,但质量参差不齐,未将各类台账分类整理、存档。
(二)云南滇域甘泉水业有限公司:计量设施老化,数据不清晰。
(三)宜良县东来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宜良木龙页岩建材有限公司:未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四)云南滇玉种业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地下井封停手续。
三、整改意见
(一)各单位须加强取用水台账整理,规范分类整理、存档。建立健全取用水制度,加强取用水管理。
(二)云南滇域甘泉水业有限公司:立即更换取水计量设施,报我局备案。
(三)宜良县东来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宜良木龙页岩建材有限公司:依法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取用水管理,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严禁在计量设施前安装岔管取水,严禁擅自拆换取水计量设施,规范取用水台账,严格按许可水量,取水、用水,节约用水。同时认真整改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2.请各取用水单位依法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若无故拖欠、拒缴,我局将依法收取滞纳金,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情况严重者将依法移交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取用水户要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或电子扫描件)报送县水务局水资源水保科。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13769162866
宜良县水务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