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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9-90598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26 09:36
名 称: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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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6 09:3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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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陈翠苹代表:

  你在(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医疗保险待遇的建议》的第121号建议已转交宜良县医疗保障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医保报销覆盖范围在逐年增大,如:职工门诊共济、慢病用药保障政策,据统计,2003年至2022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从20.96亿人次增长至84.2亿人次;与此同时,个人卫生支出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却从2003年的55.8%下降至2022年的27.0%二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诊疗范围项目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的药品已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三是享受医疗救助群体逐年增加,20241-4月我县个人自付大于1.2万元有1122人,总费用6305.97万元,三项结算医保报销4276.59万元,报销比率在67.82%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二是配合卫健部门,鼓励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处方有效流动,进一步加强乡镇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品供应。

宜良县医疗保障局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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