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0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现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2、依法统一行使辖区范围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为环境提供监测保障。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监测;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大气联防联控,持续开展工业废气、农业废气、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活废气(油烟)“五气”共治。按照《宜良县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强化监测预警,实时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4月9日在全县启动环境空气质量应急响应,及时遏制住轻度污染天数持续增加趋势。定期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联合匡远街道、南羊街道,对城区烧烤摊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高污染燃料禁燃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共对城区70家烧烤摊进行检查,对9家烧烤店进行立案查处。截至2023年年末,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级天数157天,良好200天,轻度污染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7.8%。
2、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围绕水质变化,加强水质监测分析研判,以科学的数据分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围绕南盘江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持续开展“一月两检双通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通报至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2023年共发出32期问题通报,形成10期工作专题报告。对涉水企业,特别是南盘江沿岸企业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年内共查处涉及水污染违法案件9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26次,及时排查问题隐患,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2023年,我县纳入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7.5%(由于柴石滩库尾执行的是湖库标准、非河流标准,要求较高,2023年该断面未达标,影响了整体达标率),狗街国考断面水质平均达到Ⅲ类,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3、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
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按照《土壤污染责任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责任书要求时限开展各项工作,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辖区土壤污染疑似地块的评估调查及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重点督促台湘科技学校积极推进新校区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工作,争取该校整改工作能够尽早完成验收。
4、突出靶向治疗,扎实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指示要求,进一步压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生态环境问题批示件10余次,现场调研和相关会议安排20余次,分管领导调研、批示、会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余次。县督查办、县政府目督办10余次对环保督察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运用督察整改周例会制度,每周调度一次、每月专题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截至目前,39件交办投诉件已办结36件,阶段性办结1件,办结率94.87%,剩余的2件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2023年2月23日,市环督办批复同意适当调整“五丰牧业”“苗韵水乡”两个交办投诉件的整改措施并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苗韵水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市级验收。
5、严厉打击违法,倒逼环境问题整治。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省市检查督察及市“绿剑”交叉执法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先后开展南盘江水污染防治、夜间执法、噪音油烟扰民、“三磷”企业整治、“在线监测+危废处置”双打、机动车检测、“绿色”护考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2023年年末,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68件,其中处罚45件,不予处罚23件,督促涉及的68家企业或个人先后完成100余项问题整改,有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促进环境问题纠治整治。
6、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重点项目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政策宣传、主动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对南盘江汇水区、支流周边新增造纸、化工等产生较重废水污染产业及矿产开采、水洗项目暂停审批。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重新梳理宜良分局行政许可6项,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确保每一项权责事项均能依法管理、衔接有序、运行顺畅,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正常、有序、高效履行。2023年1月至12月,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7个,排污许可证核发44个,做到重点项目审批不耽误,新开工审批到位率85%以上,有力促进项目落地和经济发展。强化信访举报办理。坚持“接诉即办”要求,实行24小时受理、查处、解决烧烤摊油烟和噪声扰民、水、大气污染等各类生态环境方面的投诉。202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22件,处理率、回复率为10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力提升。
7、着力打造品牌,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
完善《宜良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牵头拟定各职能单位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向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报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完成宜良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目前创建工作已经参加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审。
8、深化普法宣传,持续营造绿色环保良好氛围。
一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了16场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法规。二是加大普法力度。编报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执法领域普法内容,积极编写上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喷漆违法”典型案例被《宜良县2023年以案释法警示案例汇编》收录下发。邀请法律顾问,围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主题,组织农业农村、水务、卫健、8个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了专题法律知识培训会。三是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以来组织2次集中送法进企业,向企业发放法规宣传资料600余份,面对面讲解提醒200余次;组建“每日一学”小讲堂普法微信群,将常用的环保法律法规、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以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方式通过微信群每日向企业推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管理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本级)
2.宜良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28万元,占总收入的96.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86万元,占总收入的3.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73万元,增长1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97万元,增长9.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7.51万元,增长149.21%。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款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8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11万元,占总支出的79.50%;项目支出181.26万元,占总支出的20.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0.82万元,下降19.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62万元,增长4.09%;项目支出减少238.44万元,下降56.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降低,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3.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是环境监测与监察、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0%。与上年相比增加84.65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0%。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8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8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8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车辆运行时间,减少相关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1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0万元,下降1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时间,减少相关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6万元,比上年增加7.19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12.13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2.79万元,邮电费0.86万元,物业管理费3.24万元,差旅费4.18万元、维修(护)费6.92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福利费6.91万元,车辆运维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6.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资产总额1493.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94万元,固定资产1171.7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7.8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3.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001111
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汇总)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40923024920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