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问题的“双 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情况反馈
马街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按照《宜良县水务局关于 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宜水通〔2024〕17号)要求,2024年 5 月至10月,我局组织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马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的水库工程是否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情况开展了行政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抽取单位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马街镇人民政府共负责运行管理小型水库工程 2 座,其中:小(一)型水库 1 座,小(二)型水库 1 座。按照相关要求,检查组现场检查了水库大坝安全状况、水库蓄水情况、安全度汛措施情况、责任制及其它制度执行情况、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保护情况及新增建筑物等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情况看,马街镇辖区内的水库均能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供水效益,而且没有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为。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祥 13888018646
宜良县水务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