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水务局关于 2024年度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匡远街道办水务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按照《宜良县水务局关于 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宜水通〔2024〕17号)要求,2024年 5 月至10月,我局组织检查组对匡远街道办辖区内随机抽取的水利工程开展了运行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及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对抽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整改意见反馈如下:
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共负责运行管理小型水库工程 17 座,均为小(二)型水库。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宜良县水务局组织检查组现场检查了水库安全度汛措施情况、工程安全状况、水库蓄水情况、责任制及其它制度执行等情况,从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情况看,水库能正常运行,也充分发挥了水库效益。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水库未及时更新《宜良县匡远街道办塘库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及《宜良县河(湖)长公示牌》。
(二)个别水库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未及时清除大坝上杂草,溢洪道内杂草、沉积树枝落叶、渣土和杂物,未及时清理排水沟杂物。
(三)个别水库输水渠道局部地段存在破损情况,未及时修复。
(四)个别水库未储备防洪砂石、块石等应急物资。
三、整改意见
(一)督促管理单位及时更新《宜良县匡远街道办塘库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及《宜良县河(湖)长公示牌》。
(二)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水库日常管护,及时清除大坝上杂草及排水沟、溢洪道内杂草落叶等杂物。
(三)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水库管理,对破损的输水渠道进行维修加固。
(四)督促管理单位按要求储备相应的砂石、防洪袋等防汛应急物资。
四、有关要求
1.管理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同时认真整改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
2.各管理单位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运行及安全管理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于 2024年 10 月 31 日前将整改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水务局水利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祥 13888018646
宜良县水务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