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409-899423 主题分类: 其他侵犯权利行为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09 10:24
名 称: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香槟”侵权饮料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香槟”侵权饮料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9-09 10:24 浏览次数:59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酒饮料市场销售监管,近日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结合“两节两会”市场秩序维护,在全县开展了小香槟侵权饮料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近日,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在宜良乡镇超市、小商店内有侵权饮料“小香槟”饮料在销售。接到投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县城区各大批发经营部、新营盘批发市场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香槟”文字商标系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依法持有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未经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授权,任何第三方不得在商品上使用“香槟”字样。针对这一情况,局领导召集全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和执法人员开会部署在全县开展“小香槟”侵权饮料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安排部署,在辖区范围开展了“小香槟”侵权饮料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将各乡镇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店、小型商场供销社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深入排查违规销售“小香槟”侵权行为,此外,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还主动经营户现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普法宣传,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截止2024年2月4日,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人员65人次,车辆15台次,检查全县饮料经营批发门市120余家,发现有销售“小香槟”字样标识产品42家共计560件(11200瓶),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对“小香槟”饮料进行下架处理,目前所有“小香槟”字样标识商品已全部下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春节食品安全检查适时组织对“小香槟”侵权饮料进行“回头看”,持续开展“香槟”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宜良辖区内商家不出现有相关商品销售行为。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