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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9-89817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04 08:54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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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4 08:54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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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琨代表:

  你在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号《关于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安置用地合理利用的建议》已转交匡远街道自然资源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内容为:为了解决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安置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西山村小组干部及金星社区领导多次到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县自然资源局、匡远街道自然资源所协助提出了解决方案:向宜良县发改局提交了金星社区西山村安置用地重新划拨申请、提交了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关于乡村振兴公共事业用房的立项申请,村小组提供了需要的相关办理材料。关于前期14亩安置土地的使用方案,第三方已作出规划图纸,在2023年期间村小组及社区领导多次到县国土局,但都没有得到明确指示,给与的意见不同,现一直摆着,村小组也没能力解决。

现村小组存在的问题:

1.村小组集体无经济来源,无能力退还57户购房户预付款518.6万元,补发购房户每人2293元,连带利息。

2.村民马秀林家房子在历届村小组村容村貌建设中协商置换,建了安置地安置房后,分给马秀林家相应房子,但安置地一直没有开发,现还住在村公房里,多年来给她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村民保健刚及部分没有住房村民一直没能解决实际问题。

4.20202月为了解决西景苑路段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经过社区、街道办领导实地调研,同意在西山村安置地靠西景苑对面三角地段建了个临时菜市场,但在2023年年底,西山村小组接到通知要求关闭临时菜市场,现周边群众又自发在岩泉寺牌坊及进西山村村口占道经营,存在安全隐患、交通阻塞。

建议: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实地了解情况,协助西山村小组把安置用地合理利用解决,消除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你提出的建议,匡远街道自然资源所结合土地利用及规划相关政策和法规,答复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14亩用地位于汇东西路以南、昆河铁路以东,根据《中共宜良县委第十一届常委会第170次会议纪要》办理划拨供地,用途为安置用地,2013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宜国土国用(2013)第178号、第179号、第180号),用途为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后长期闲置未开发,已由县政府批准收回,土地证未退还。根据卫星影像图,现状农贸市场有一部分位于14亩地块内、一部分位于地块外,属于已划拨供给县住建局的公用设施用地。

二、相关办理情况

1.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2年、2023年两次答复您的相关建议,建议的主要内容均为请相关部门办理西山村原安置地的用地和建设手续。答复内容主要为:由社区或街道向县政府提出意向性项目和用地申请,14亩土地需重新报县政府同意收回,若使用其他已划拨用地,也需经县政府批准收回后重新供应;经营性项目必须招拍挂供地,待完善片区控规后按照规划要求供地,供地价格参考周边同类用地市场价格;新的土地用途若不符合安置用地要求,需补充完善征地手续后方可申请供地等。

2.2022年以来,西山村小组多名村组成员、负责人、村民代表反复到县自然资源局询问原安置用地事宜,且诉求各不相同,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土储中心负责人均当面答复,告知首先需明确建设项目性质和内容,再按照划拨、招拍挂等不同程序申请用地,并给予书面答复若干次。

3.2023718日匡远街道办事处报县政府《关于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对原安置用地重新开发利用的请示》,申请将已收回的14亩土地重新划拨至西山村小组,建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村级活动场所等公益性项目,并附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等村民会议记录。

2023727日,宜良县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委员会领导小组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原安置用地重新利用事宜,会议明确原则同意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14亩原安置用地重新利用,收回14亩划拨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使用证,重新按公益性用途划拨供给金星社区,由社区办理立项手续、编制规划方案,按程序申请供地。会议纪要已发至金星社区

4.202398日宜良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收回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原安置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宜政复〔202366号),同意将划拨给西山村小组的原安置用地YLHB2012-0506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收回,收回使用权面积14亩,按照2023年第三次县储委会纪要另行划拨利用;收回证号为宜国土国用(2013)第178号、第179号、第18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注销,但西山村小组至今未交回三本土地证。

5.西山村小组2024年初申报的原安置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拟建设住宅、综合楼、沿街商铺等,多种用途混合,不符合储委会同意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也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经规划科审查反馈意见后修改为217层安置房、1栋乡村振兴多媒体中心、1栋村级活动场所及老年活动中心,包含现状农贸市场(未供地)范围,用途仍然混合,目前宜良县暂无供应混合用地的办法,安置房需作为独立项目供地。

三、处置意见和建议

1.请金星社区、西山村小组再次明确拟建设的项目性质、土地用途及各种用途的用地范围,报送发改部门立项。若拟用地范围全部用于建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村级活动场所等公益性项目,按2023年第三次储委会纪要执行;若需建设安置房、商场等其他项目,需重新提交申请报储委会审议。

2.该用地目前无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待完善片区控规后,按照规划要求供地。其中商品房、商场等经营性用地,须按招拍挂方式供应,并补充完善征地手续;若建设安置用房,可采用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但须合理控制规模、提供安置户清册,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3.农贸市场为商业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地,供地价格可参考周边同类用地市场价格,且不低于片区基准地价(94.47/亩)。

                     宜良县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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