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409-899719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02 16:32
名 称: 宜良县审计局专项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度第1号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审计局专项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度第1号目录

发布时间:2024-09-02 16:32 浏览次数:31
字号:[ ]

宜良县2020年2022年党费专项审计

调查结果公告

一、宜良县委组织部党费收支基本情况

(一)党费管理基本情况

宜良县2020年共有党的基层组织1483个,党员219532021年共有党的基层组织1537个,党员22389人2022年共有党的基层组织1539个,党员22424人

宜良县党费管理使用按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8〕18号)相关文件要求,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单独设立党费专用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宜组通〔2018〕60号)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党费收支科目、建立健全党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党费使用范围认真落实“党费日”制


度,增强各基层党组织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党费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业务管理和党费管理分开管理的要求,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落实党费公示制度,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在党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以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示,保证让每一名党员能详细了解党费具体用途,确保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二)党费收支审计情况

1.2020年党费收支情况。

2020宜良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上年结转资金360.44万元;全年党费账套收入合计374.53万元,其中:下级组织按比例上缴190.28万元,上级组织拨来24.96元,党费利息0.78万元,其他收入158.51万元;支出合计458.12万元,其中:使用137.53万元,上缴140.83万元,下拨179.76万元。全年收支盈余-83.59万元,累计盈余276.85万元。

2.2021年党费收支情况。

2021宜良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上年结转资金276.85万元;全年党费收入合计309.18万元,其中:下级组织按比例上缴213.82万元,上级组织拨来29.21万元,党费利息0.74万元,其他收入65.41万元;支出合计276.56万元,其中:使用148.93万元,上缴44.06万元,下拨83.57万元。全年收支盈余32.62万元,累计盈余309.47万元。

3.2022年党费收支情况。

2022宜良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上年结转资金245.51万元(注: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2022年第1期会议纪要同意为组织部进行会计核算的第三方将县级留存党费账套2021年代收各党工委征订《云岭先锋》、《致富天地》的征订款57.75万元更正为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同意将县级留存党费2021年度账务上应下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下属党组织2020年党费返还(暂存在机关工委账上)6.21万元更正为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上述两项调整后,2022年年初其他应付款增加63.96万元,党费结余年初数为245.51万元);全年党费账套收入合计262.7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9.95万元,党费收入232.02万元,党费利息0.81万元。支出合计246.46万元,其中:党费支出93.04万元,补助下级资金111.86万元,上缴41.56万元。全年收支盈余16.32万元,累计盈余261.83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2年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党费账面资产267.9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67.82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净额0.12万元;账面负债6.11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6.11万元;净资产合计261.83万元,其中:结余261.8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宜良县委组织部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8〕18号)和《党费户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党费用途和范围收缴管理使用党费党费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方面。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党费管理使用基本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并发挥了党费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应有的重要保障作用。

但是,审计中也发现了部分党工委未开设党费专户、资金放入单位其它账户进行管理,未按规定设置党费会计科目对党费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上缴党费不及时、入账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发放困难党员春节慰问金无领取人签字;宜良县委组织部收缴党费不及时、不使用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拆分票据金额不标注、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入账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等不规范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上次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

宜良县2018—2019年度党费专项审计报告(宜审报〔2020〕24号)反映的匡远街道党工委没有开设党费专用银行账户,资金放入单位其它账户进行管理,未按规定设置党费会计科目对党费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至今未整改。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共昆明市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暂行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昆审委发〔2023〕1号)第七条 “未整改,是指应整改事项在审计整改期限内未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或审计要求整改,无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和效果不符合审计要求,未达到审计预期目标的。认定标准为:(二)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超过整改时限,既无整改计划又无整改措施,问题依然存在”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

据上述规定,中共宜良县委组织应督促匡远街道党工委及时开设党费专用银行账户,资金放入党费专用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设置党费会计科目对党费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2020年—2022年宜良县委组织部收缴部分下级党组织党费不及时,如:县委组织在收取2021年1月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只有九乡乡、马街镇委员会和县教体局党组3家党组织按要求时限(当月5号)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了党费,其余党组织均未按要求时限上缴党费,个别党组织到11月份才上缴了当年1月份党费。

二)北古城镇委员会上缴部分党费不及时,如:宜良县北古城镇委员会上缴党费时,2021年11月11日上缴2021年1月至10月党费。

(三)教育体育局上缴部分党费不及时,如:宜良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2023年1月30日上缴2022年6月党费。

五、审计建议

(一)宜良县委组织部应督促匡远街道及时开设党费专户,并按规定设置党费科目对党费进行专账核算。

(二)宜良县委组织部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费资金的收缴及管理使用培训,定期对党费资金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规范收缴及管理使用党费资金。

(三)宜良县委组织部应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