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沈燕代表:
你在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柴石滩水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复垦移交的建议》的第48号建议已转交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十三五”期间172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之一, 是昆明市投资最大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也是昆明市唯一列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项目。复垦工作涉及宜良县匡远街道办、南羊街道办、北古城镇、狗街镇、耿家营乡5个乡镇(街道)37个村(社区)107个村小组,涉及复垦地块面积约2096亩,现已恢复地块面积约502亩。2024年4月,经宜良县人民政府与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柴灌局)共同协商,签订了《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宜良片区土地复垦委托协议》,由涉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柴灌局提供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组织辖区内临时用地复垦施工,土地复垦完成后,由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农业、林业、属地乡镇(街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土地复垦经费由柴灌局从拨付给宜良县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经费中一次性支付。
二、存在问题
(一)柴灌区部分征用面积有异议待核实;
(二)柴灌区涉及乡镇(街道)均存在拖欠群众的部分临时用地租金(补偿款)。
三、下步工作
(一)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将积极与柴灌局沟通对接,及时提供地类分类面积表核实有异议的征用面积;
(二)土地复垦完成后,由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农业、林业、属地乡镇(街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柴灌局将及时组织对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资金进行决算,积极兑付拖欠的临时用地租金(补偿款)。
最后,感谢您对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声音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