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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8-895159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27 17:32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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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17:3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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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燕(等)委员:

您们在政协宜良县第十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62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资金支持的议案》已转交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结合宜良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对您所提交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农村集体资金有限,许多村庄无法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导致老年人缺乏固定的活动场所,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提供项目资金支持,以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全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现状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宜良县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从2012年起在村(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村(社区)为依托,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以日间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休闲娱乐、精神关爱、康复健身、助餐助医等。它可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计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9家。但就全县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而言,大部分服务设施不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平时基本不开门运营,仅起到待客房的作用,根本没有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

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资金支持政策

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关于申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站项目建设通知要求,申报范围: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建设。建设标准: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面积不得低于800平方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面积不得低于400平方米;农村养老互助站建设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省、市、县(市区)4:4:2的比例配套,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减半。项目申报要件:城市社区或者村(居)委会申请土地、发改、规划证明文件、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绩效分析

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投入运营满一年以上,经第三方机构检查评估合格,每年由市、县给予24000元运营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50%。但县财政无法落实配套的运营补助,每年只能下拨市级补助12000元。

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认识不到位,没有统一的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小、覆盖面不广,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全方位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二是县财政投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非常有限,特别是向省、市争取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到位,制约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已建成投入运营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设施欠缺,管理服务不规范,目前大部分项目都没有正常开门运营。加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不高,只能面向能自理老人提供日间休息、棋牌娱乐等一些简单的服务上,而对那些高龄、失能、半失能、独居老人无法提供上门服务。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宜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

一是协调配合,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和服务的监管。严禁利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居家养老服务性质,严肃处理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功能,落实服务人员,规范服务内容。认真开展日常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第三方机构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年度检查评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开展孝敬教育,营造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本村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和公益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落实政策,推动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并落实有关补助政策。对不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截留或挪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和运营补助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县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宜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您们对宜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提供项目资金支持,用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的解决方案,省市已明确了相应补助政策,民政部门会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整合,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合适的土地。同时,可考虑与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的解决方案,民政局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合法合规,促进宜良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欢迎继续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宜良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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