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
罗家英代表:
您在(宜良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宜良县城发展规划的建议》的第162号建议已转交县投促局牵头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南盘江作为宜良的母亲河,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南盘江水文环境保护治理与开发。您提出的“政府可提供闲置资源、精准包装和谋划文旅康养项目,进一步激活沿河经济”的建议,对于促进南盘江开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宜良县推进南盘江(宜良段)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进一步擦亮了“花乡水城”城市名片,我县自开展“五大百亿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以来,努力加大文旅康养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5月中旬,我局联系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对南盘江沿岸文旅项目谋划进行专项研讨,并实地考察南盘江沿岸,对其现有资源优势进行梳理整合,初步谋划了南盘江滨江休闲康养区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对南盘江休闲康养区项目进一步谋划和包装,对项目定位、市场前景、要素保障等内容进行完善,把该项目纳入精心制定标注有土地、需求、投资强度、联系人等要素信息的招商手册,依托省、市相关平台,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并在后续对接意向企业,启动招商。同时,我局将继续与人大代表和协办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对接,保证建议办理工作的及时推进,努力构建和壮大文旅康养产业链,打造具有宜良特色的水域绿色景观和产业集群,促进有效投资和消费,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宜良县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宜良县投资促进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