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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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德代表:
您在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拨付2020年、2021年两年森林抚育补助款的建议》的第114号建议已由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宜良县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涉及马街镇5000亩,其中,涉及兴隆村委会508亩,补助资金万元50800元,目前补助资金未拨付;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涉及马街镇285亩,全部在华家营村委会,补助资金55575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因县级财政困难,导致补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县林草局积极与县财政沟通,争取资金早日拨付到位。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支持。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