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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7-887676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07-29 08:43 废止日期:
文号: 宜退役发〔2024〕3号 关键字:
名 称: 关于印发宜良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良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08:43 浏览次数:122
字号:[ ]

有关单位

现将《宜良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729

   (此件删减后公开)



     宜良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宜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烈士褒扬工作新要求,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护范围内的烈士纪念设施档案,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管护职责,提高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保护范围

(一)宜良县大荒田烈士陵园

   址: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荒田村小组

保护级别: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不公开

保护单位: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宜良县人民英雄纪念碑

   址:宜良县金星社区岩泉寺风景区

保护级别: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

J1,2758501.684,34613548.951

J2,2758502.414,34613584.402

J3,2758494.412,34613584.613

J4,2758494.469,3461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