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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7-88677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29 10:19
名 称: 宜良县司法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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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0:1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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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我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为1个,即:宜良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建设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等职能科室,全部纳入县司法局决算编报范围。

202312月末实有人员编制46。具体政法37,事业9人(其中5个为自收自支事业编2023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38人,其中行政人员5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末,宜良县司法局纳入财政预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拨款开支38人。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司法所

(四)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在职总人数38人,其中:行政35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23人。2022年末在职总人数38人,其中:行政36人、事业2人;有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23人。在职人员较上年在职人数无变动退休人员无变动

(五)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法治统筹和担当,全面依法治县向前一步认真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第五次会议等重要会议完成《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宜良县2023年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宜良县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草拟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收集汇总各部门上报材料,在全县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层层有任务、人人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切实履行普法职责职能,普法宣传“走深一步”

1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印发《宜良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全年重点任务印发了《宜良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宜良县202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文件,将工作分解到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动员,充实普法资源。结合我县2023“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收集汇总全县近年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制印发《宜良县以案释法警示案例汇编》1000本,在春节期间开展宣传,并在两会期间发放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作为普法专题培训材料;参与编写《宜良县“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宣讲通稿》,用于各级网格开展专项行动普法宣讲活动和“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极大丰富了普法产品资源库的内容。

3)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多样宣传。灵活运用全县各单位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座谈研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基层宣讲、现场宣传等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六进活动260余场次,讲座9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制作条幅、展板200余条,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参与人次2.5万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反有组织犯罪、反诈骗、反邪教、扫黑除恶、垃圾分类等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充分依托我单位微信公众号“宜良普法”发布相关宣传信息100余条。组织普法志愿者在文化广场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科技活动周、世界知识产权等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人次,参与人次3000余人。

4)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确保宣传实效。一是动员各单位针对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专题讲座120场次,加深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宜良县“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法律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截至202310月底,全县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180场次、进社区130场次。覆盖普法对象7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8万余份。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通过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校园讲座30场次,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及指导帮助累计45次,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四是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7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专题讲座共计5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治体检,减小法治盲区,有效帮助企业经营者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引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五是深入开展“送法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宜良监狱驻队,为100余名官兵、民兵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同时普法志愿者为官兵、民兵们赠送了《宪法》、国家安全、法律援助、公证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人次。增强官兵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维权意识。

5)强化基层创建,确保乡村法治引领到位。一是创建阵地,促进宣传。积极争取省级法治文化阵地乡镇示范项目资金10万元的支持,狗街镇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二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4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2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家。认真落实创建复核双推进,加强动态管理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复核指标,突出法律法规学习情况的考核要求,不断推进和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2023年印发《关于在“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中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到2023年底完成每个村(社区)至少5名法律明白人的“八五”普法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能力,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3.努力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依法行政“更优一步”。

1)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一是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结合县委、县政府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印发《宜良县打造“法治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成立宜良县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富平任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沈斌任副指挥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宜良实际草拟《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从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机构、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完善审核工作方式几个方面进一步为我合法性审核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把重大投资、合作协议(合同)及重大建设项目法律关,提高招商引资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投资建设各种风险,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累计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101件、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12件、参与项目谈判7件、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169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9件、代理或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件、参与行政许可论证2件、参与行政处罚论证7件、参与领导接待日突发事件处置及信访接待4件、进行法律培训讲座7、其他相关工作135次。三是明确重点,稳步推进。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及容错纠错“五张清单”工作制度及动态管理制度。全县适用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颁发行政许可10件,进行行政处罚133件;适用上级单位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颁发行政许可469件,进行行政处罚389件,行政强制2件。适用“五张清单”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8件、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62件,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6件、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件。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县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34个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63个服务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设立3“马上办”窗口,梳理第一批“马上办”事项(148项),截至目前累计办件6746件;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兜底受理和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题,有效提高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比例。

2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宜良实际草拟《宜良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通过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诉讼工作,提升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行政复议申请21件,化解争议9件,不予受理1件,未补正告知1件,正在审查是否受理3件,受理7件,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0件,未出现因行政复议案件引发行政诉讼败诉情形。二是认真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回访评价,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率。每月3日前向县委政法委报送相关情况2023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满意率100%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要求,对宜良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动态管理,并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新取证执法人员、因机构改革执法主体变更的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48名进行考试换证,同时编制典型案例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四是持续推进证明材料规范化,深化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行政机关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理事项1614件。

3聚焦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公开。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657件(其中案件公开455件),行政许可6849件(其中案件公开6649件),确保执法信息实时、有效。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配备197余台执法记录设备,确保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贯彻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法制审核工作,确定法制审核职责和主体。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有法制审核人员93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数166件。四是动态监督管理权责清单。组织县级各执法单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通过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10类行政职权分别为:行政许可287项、行政处罚5440项、行政强制237项、行政征收63项、行政给付84项、行政检查248项、行政确认106项、行政奖励26项、行政裁决40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06项。根据省、市要求,权责清单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进行了公示。五是组织开展2023年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案件评查采取各单位对照《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计分表》自查和随机抽取重点执法单位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司法局邀请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评查组,对重点执法部门报送的2022年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抽取县公安局等13家重点执法单位2022年办结的120件案件进行评查,其中优秀档次的案卷83件,合格档次23件,不合格档次14件。案件合格率88%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切实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

4.抓实专题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率。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200余名调解员开展“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培训”专项培训,由张恒局长专题讲解重庆马善祥“老马工作法”并赠送相关学习书籍360本。8乡镇(街道)培训通过司法所长讲解“老马工作法”、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陈树兵讲解“陈同志工作法”、公职律师讲解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8个乡镇(街道)共计1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3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县司法局结合云南省“十百千万”工程共推荐“十佳人民调解员”1名,“千名调解能手”6名,“百篇调解典型案例”1,上报的两名人民调解员在云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云南省十佳百优人民调解员”两轮投票中荣获前两名,增强人民调解员集体荣誉感,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5.做实“排查机制”,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大力织密基层网格,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1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8个、村级调委会118个、行业性调委会5婚姻家庭调委会、县交通事故调委会、县医疗纠纷调委会、县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宜良工业园区人民调委会。建成联合调解室12宜良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11个公安派出所联合调处室调解中心2个,分别为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司法局诉前委派调解中心。设有北古城镇大薛营陈树个人调解室1,实现辖区内调解组织全覆盖。依托“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指挥部+网格长+网格员+村民”自下而上的五级网格体系,各级调解员、村组干部及网格员充分发挥排查作用,开展日排查周报告,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对不能调处的及时上报,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联村领导、政法包保领导、村(社区)书记、主任每两周召开一次研讨会,分析研究包保辖区内的矛盾纠纷、难点工作,并及时上报二级网格长,二级网格长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领导小组组长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研讨会,对警情、信访、矛盾纠纷、特殊群体等开展分析研判,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重要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通过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发生突发情况能够从容应对,及时果断处理。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297(累计至10月),调解纠纷129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293件,调解成功率99.69%,真正做到了将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6.建立完善县、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县司法局按照《昆明市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20218月建立宜良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8个乡镇(街道)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信访中心、网格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融合机制,形成县级部门横向联动,县、乡两级纵向推送,村(社区)调解组织全面参与,调解、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元配合的“全链条、全方位”闭环式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县乡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运用“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完成6件法网案件受理分流、跟踪调度和督办反馈,依法解答群众咨询128人次,受理指派矛盾纠纷113件、化解矛盾纠纷113件,通过开展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为群众提供全时段的解纷服务。2023年完成耿家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申报全省“十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县级及8个司法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均已建成并实体化运行,马街计划在今年内完成中心规范化建设。

7.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夯实纠纷化解基础。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细做实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我县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充分发挥我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局在建好现个人调解室的基础上,坚持“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原则,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司法所初审的基础上,命名成立匡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余奕婷工作室狗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红云工作室耿家营乡玉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如燕工作室将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陈树兵工作室更名为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陈同志工作室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积极发挥头雁效应陈同志工作室负责人陈树兵总结自己参与调解的1000余起的矛盾纠纷提炼出“五类纠纷”调解的“五类方法”(简称“五类五法”)在全县推广,陈树兵到8个乡镇(街道)开展培训9场次。截至10月底,全县个人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矛盾纠纷49件,调解成功49件,调解成功率100%

8.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件(事项)当事人回访评价。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县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执法司法案件当事人回访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司〔20231号),基层科与司法所配合抓好本辖区人民调解案(事)件的回访评价工作,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评价,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23年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对调解成功1293件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再回访388件,回访率30%,再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9.推广少数民族“双语”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印发《宜良县少数民族“双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在以耿家营乡羊桥村绿塘村小组为试点探索推广绿塘村少数民族“双语”矛盾纠纷调解模式。耿家营司法所积极发挥精通“双语”的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治保主任的作用,设立绿塘村小组人民调解室,培育“双语”人民调解员,建立“双语”调解信息员队伍,统筹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双语”调解员的翻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在化解少数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至今共调解矛盾纠纷42“双语”调解员兑现19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4200元。

10.全力推进服刑人员远程探视系统更新运行工作。全年办理服刑人员亲属注册34人,会见预约123人,已会见84人次;单位会见8次,其中法院远程庭审5次,公证办理远程询问2次,律师远程会见1次。远程视频会见实现了“高墙内”与“高墙外”的温情对话,搭建起了亲情帮教的“连心桥”,让亲情的阳光照亮了回归之路,为服刑人员积极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11.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20235月,县司法局申报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先后投入40余万元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根据验收标准设置办公室、自助矫正室、报到室、宣告室、信息采集室、训诫室、宣泄室、心理辅导室、教育培训室、技能培训室、社会联络室、警务联络室、驻检室、档案室、装备室、值班室、图书阅览室等18个功能室功能区。信息化社区矫正中心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集业务管理、分析研判、心理辅导、在线教育、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矫正中心”,实现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

1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在完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南羊、竹山、匡远等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品牌化、规范化建设,118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马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品牌化、规范化建设。在全县铺设142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群众一键按通“远程咨询律师”,即可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按照问题指引,三分钟出据准确性高、专业性强法律意见书。通过“公法云平台”实现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日常业务与“12348”电话热线、125个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三网”融合。平台皆具备数据汇聚、业务协同等功能,实现群众一次办理、生成档案、三平台互查,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库,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得到深度应用。20231-10月,三平台累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5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6426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123个。指导法律咨询律师依法开展窗口咨询工作,提供法律咨询2690余人次,录入咨询信息1800余条

13.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好“应援尽援”惠民工作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援助范围基础上,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将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因遭受环境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主张权利;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林权纠纷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1-10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4二是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在原城镇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的基础上,对特殊困难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放宽至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14.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法律化营商环境,针对人民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多头跑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法律服务新环境。20231-10全县应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15件。

15.深入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全县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综合运用法律援助措施,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全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6210份,提供法律咨询352人次。同时把宣传活动融入到“我的网络我普法 矛盾纠纷人化解”“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中,既为探索法律援助宣传积累了新的经验,又为振兴乡村经济建设、服务弱势群体维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窗口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696人次,办理代理诉讼3件,有效地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

16.深化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县司法局认真总结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在审判阶段的职能作用,推进审判阶段律师辩护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效果明显。并按照两高两部的安排部署,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宜良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5件,实现了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17.强化律师行业日常管理完成六个律师事务所22名律师,7名公职律师年度注册检审工作和诚信承诺工作。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县律师行业管理教育,印发《宜良县律师行业建设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阶段划分、工作要求组织全县六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行政人员召开专项活动部署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分阶段、按步骤严格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各律所切实开展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五个一”教育培训要求,开展了自查核查工作,指导律所开展整改和制度建设,目前已完成13阶段工作。

18.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全县律师为我县民营企业就规范经营、风险防范、环境改善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全面启动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企业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四方面重点开展宜良县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通过发动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民营企业,助推民营企业“走出去”,帮助困难民营企业“走下去”,为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1-10月,全县六个律师所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次,为30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19.持续开展公证便民。一是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公证处于20235月搬迁至宜良县起春路40号,设置会议室、档案室、小型会客厅、主任室、机房等多个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二是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地”作风建设,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继承公证,当场受理、当场出证。截至2023年1031共受理各类公证2292件,办结2292件,办结率为100%其中抵押贷款360件,出具执行证书7件,证据保全16件。参与法院调解20件,成功调解16件。三是充分发挥公证调解作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文件精神,宜良公证处于20237月正式入宜良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县司法局牵头设立公证诉前调解工作组,设办公室于公证处公证调解涉及金融借贷纠纷、施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劳合同、追偿权、信用卡、继承等民事纠纷。截至9月30日共参与调解16纠纷,成功调解14起,调解成功率为88%真正实践司法为民的宗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宜良县司法局用于保障机关、各司法所等正常运转的支出930.23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10.92万元,占总支出的87.18%;商品和服务支出84.38万元,占总支出的9.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3万元,占总支出的3.75%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宜良县司法局项目支出37.03万元。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基本实现了预算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效率性: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

(三)有效性:计划实施达到年初预算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预算绩效管理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中县级配套不及时,有的工作项目推进缓慢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的业务指导,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加大监督,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同时,建议省市项目的资金保障确保能按时保障。

七、报告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赵恒涛

联络电话

67529308

人员编制

46

实有人数

38

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1.坚持法治思维,凝心聚力,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

2.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突破;

3.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理创造新业绩;

4.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

5.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宜良向纵深发展;

6.坚持真抓真严,提升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3年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30.23

0

930.23

0

0

0

1.局机关

930.23

0

930.23

0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30.23

893.20

845.86

47.34

37.03

0

1.局机关

930.23

893.20

845.86

47.34

37.03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84

0

2.59

0

0

0.25

1.局机关

2.84

0

2.59

0

0

0.25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76.09

176.09

0

0

1.局机关

176.09

176.09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1.“”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3.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4.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5.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6.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7.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8.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2023年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1.“”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3.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4.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5.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6.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7.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8.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0%

已完成

深入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100%

已完成

数量指标

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人员支出。

810.92

已完成

维护机关正常运转。

47.34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20231—12月完成

已完成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20231—12月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100%

已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努力提高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100%

已完成




经济效益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100

已完成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高

10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分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李文学

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

宜良县司法局

李文学

殷照贤

办公室工作人员

宜良县司法局

殷照贤

李婧

政治处主任

宜良县司法局

李婧

赵恒涛

出纳

宜良县司法局

赵恒涛

评价组组长(签字):  李文学                                                        

  2024612

部门(单位)意见: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张翎

2024612



















填报人(签名):赵恒涛                          联系电话:0871-67529308

         

               

                              宜良县司法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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