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主管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一、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148.60 | 258.73 | 5823.01 | 66.86 | |||||
1.局机关 | 892.87 | 41.41 | 834.63 | 16.83 | |||||
2.县就业中心 | 1376.39 | 215.17 | 1145.90 | 15.32 | |||||
3.县社保中心 | 3611.38 | 2.15 | 3606.16 | 3.07 | |||||
4.县居保中心 | 267.96 | 0 | 236.31 | 31.65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148.60 | 4762.59 | 4609.03 | 153.56 | 1309.96 | 76.05 | |||
1.局机关 | 892.87 | 650.50 | 559.47 | 91.03 | 220.15 | 22.22 | |||
2.县就业中心 | 1376.39 | 257.97 | 227.95 | 30.02 | 1068.21 | 50.21 | |||
3.县社保中心 | 3611.38 | 3607.76 | 3588.50 | 19.26 | 0 | 3.62 | |||
4.县居保中心 | 267.96 | 246.35 | 233.10 | 13.25 | 21.61 | 0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83 | 0.06 | 1.77 | 0 | 0 | 0 | |||
1.局机关 | 1.77 | 0 | 1.77 | 0 | 0 | 0 | |||
2.县就业中心 | 0 | 0 | 0 | 0 | 0 | 0 | |||
3.县社保中心 | 0 | 0 | 0 | 0 | 0 | 0 | |||
4.县居保中心 | 0.06 | 0.06 | 0 | 0 | 0 | 0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7.03 | 177.03 | 0 | 0 | |||||
1.局机关 | 5.04 | 5.04 | 0 | 0 | |||||
2.县就业中心 | 133.66 | 133.66 | 0 | 0 | |||||
3.县社保中心 | 32.22 | 32.22 | 0 | 0 | |||||
4.县居保中心 | 6.11 | 6.11 | 0 | 0 | |||||
人社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包括局机关、所属就业中心、社保中心、居保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来源皆为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人社事业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机关及所属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我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人社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工作机关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统筹推进,各科室分别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具体落实。
(2)组织实施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召开相关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各科室认真分析总结指标落实情况,全面收集整理能够反映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的有关材料,归集上报。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绩效工作组听取各指标科室的落实情况,根据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集合归集的材料,对绩效情况进行评估打分,评估打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三)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各项参保业务数据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动态更新,导致不同区间的统计数据出现浮动。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优秀(满分100分,自评100分。)
(二)主要绩效。
1.截止目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76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0人的137.6%,实现新增收入20538.17万元;脱贫农村劳动力就业254人,完成目标任务200人的127%,实现新增收入676.64万元。提供有效就业岗位399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000个的199.7%;城镇新增就业1962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人的111.8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7人,完成目标任务260人的256%;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97人,完成目标任务255人的273%。
2.截止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累计完成13976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完成11332人,其中:完成脱贫劳动力引导性培训352人;职业技能培训56班次2644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514人。
3.按时完成贷款目标任务数,截止到11月28日,“贷免扶补”已放款62户,放款金额123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61人,创业担保贷款78户,放款136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02人。2023年,高校毕业生1015人,实现100%推荐岗位服务,就业率达到93.4%。市级大学生创业补贴完成3个项目的场租补贴,补贴金额共计3万元。拨付17家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95.2万元,新增见习人数125人。
4.创业培训完成10个班次322人,其中网络创业培训3个班,90人次;SYB培训:7个班,232人次, 脱贫劳动力“人人持证培训”8个班,304人次,专业涉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上岗前培训; 企业培训7个班,273人次。
5.截至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0.37万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数20.35万人的100.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2万人,比2022年未净增0.62万人,完成全年净增目标任务4.60万人的102.61%。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97万人,比2022年末净增0.6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0.5万人的126%。宜良县2023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42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0.46万人,完成全年净增目标任务3.07万人的111.4%;2023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64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500人的100.82%。
6.截至10月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没有出现超期未结案的情况,结案率动态为92.7%,预计年底能达到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在70%左右,确保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67%的任务;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9%以上,控制在目标任务指数内。
7.宜良县常住人口384875人,截至目前,有效持卡人数369665人,持卡率96.05%,电子社保卡激活新增99868人,完成市局下达新增申领电子社保卡目标任务数7万人的142.66%。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建立“宜良零工驿站”,搭建灵活用工平台。2023年,宜良率先建立了“宜良零工驿站”,主要是为灵活就业群体和用工主体提供零工供需对接,集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截止目前,驿站已对接用工单位35家,发布招聘信息23条,接待求职者88人,成功推荐就业33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35人、创业政策咨询18人;签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家,已举办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各1期。二是大力推广“云招聘”模式,建立“1+1+1+1”常态招聘机制。开辟新渠道,畅通企业就业服务渠道成效显著。通过“宜良融媒”、“宜良之窗”、“云南省求职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岗位,同时在抖音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直播带岗”线上招聘活动。截止目前,我县共举行11场招聘会,共有213家有用工需求企业提供了7.3万个就业岗位,3000余名求职者参加了招聘会。“宜良融媒”、“宜良之窗”、“云南省求职服务平台”发布线上招聘信息共18期,发布岗位649个。开展直播带岗活动4次,31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659个,访问人数2416人次。已统计的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求职者就超过440名。三是以劳务品牌打造为抓手助推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2023年,筛选推荐《宜良傣乡园糕点师》、《宜良三角梅培育师》、《宜良精品苗木和盆景造型师》、《宜良蜂匠》、《宜良烧鸭师》五个项目申报省市级劳务品牌。四是积极落实惠民惠企政策,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率达到90%以上。截至10月,拨付2022年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生一次性就业补贴8家企业13人65000元;拨付就业就业见习生活补贴17家单位95.2万元;拨付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生社会保险补贴2家企业5人15569.67元;兑付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96人102.25万元元。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77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在职人员92人;
2.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截止10月底,累计发放11083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4012.44万,发放205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888.52万元,发放1338人职业年金243.78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7701.88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宜良县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及三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3569人,代缴金额71.38万元;已完成对宜良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1844人,代缴金额18.44万元,县残联、民政部门提供的符合参保条件困难群体已实现100%代缴。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高质量开展“政策宣传+普法宣讲”工作。2023年,紧紧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和“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基层人民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法治意识,利用乡镇赶集日深入宜良县8个乡镇(街道)农贸市场、集市、广场等人群密集区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普法宣讲,共开展服务26次,服务群众2570人次,完成扩面参保1295人,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514人次,完成全县老年人手机APP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07万人。三是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宣传引导民众用好电子社保卡、云南人社APP、办事通、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查询,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操作指南。2023年网上受理件1126件,办结件1126件、办结率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成功7023人,未认证436人,认证率94.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成功3668人,未认证22人,认证率99.4%;工伤保险认证成功62人,认证率100%。四是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将数据稽核作为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每月开展专项检查,对重要信息变更、社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发放等高风险业务,开展常态化数据稽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截止10月30日,共开展内部稽核9次,覆盖经办业务13项,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11个。
3.全面规范人才人事工作。一是以公开招聘为主,多途径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人(含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4人,其中招聘教师59人,卫健系统17人,其他事业单位38人。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顺利完成今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共安置15人。新聘免费师范毕业生48人。新聘用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3人。二是指导涉及改革的县委党校、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事业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及人员分流方案,涉及改革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申报,经过报名、审核、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等程序,获得任职资格人数13人(其中:技师4人,高级工7人,中级工2人)。四是做好 “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工作。2021年招募的 11名人员于2023年8月服务期满通过考核,成为正式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022年招募10名人员稳定在岗;完成2023年8名“三支一扶”人员新招募工作并派遣至各乡镇基层岗位开展服务。五是做好高校毕业人才服务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咨询指导1100人次,召开1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接收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6867份,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服务690人次。积极组织开展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推荐5家企业申报参与,4家企业参加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活跃创业就业氛围,带动更多人就业创业。六是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吃空饷”、“长期借调人员”、“工资津补贴”规范管理,铲除“躺平式”干部、“吃空饷”干部的生存土壤。七是做好企业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设站工作。2023年宜良县四家企业成功申报设立云南省专家基层工作站,目前已经正式挂牌。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以制度落实为根本,有序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督查12次,检查用人单位59家(其中:建筑企业30家,其它用人单位29家)做到检查到位。2023年以来立案办理案件47件,办结44件,办结率为93.62%,3件正在办理中;依法作出行政处罚8件、行政处理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件,移交公安机关1件,通过行政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劳动者报酬1447.58万元,涉及劳动者1213名。办理国务院欠薪平台线索292件,云南省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线索199件,各级信访件28件,市长热线办理答复360余件,接待日常来访劳动者3800余人次。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7件,共计275.0198万元(其中保函代替3件,179.24万元)。二是强化调解仲裁构建和谐用工环境。2023年,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立案95件,办结89件,6件案件有序推进,预计年底结案率能达到100%,调解结案64件,调解率达71.9%,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的107%,调裁金额共计574.8万元。
(二)具体绩效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总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本部门整体绩效支出合理、规范、绩效指标可量化。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严格按照县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合理安排好资金计划和用途,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存在的问题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每人每月由省级补助4167元,市级补助525元,县级安排525元,合计5217元,由于各级经费经费下达时间不同、经费覆盖时间节点不同,给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带来一定困难,建议加强统筹指导。
2.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3.近几年参保人数、退休人数大幅增加,局职工人数却未能增加,为保证局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聘用了数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但局日常公用经费金额有限,无法负担公益性人员单位部分社保和劳务费支出,运行困难。
4.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未列入县财政预算,乡、村两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加之村级经办人员不稳定,大多为兼职,服务质量、经办效率不高,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
5.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综合近几年我单位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在创新工作方面,资金面临巨大的压力。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全面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和监控协调能力。二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科学、合理配置单位各项财务和非财务资源,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分析,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纠正预算执行偏差,提升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推动实现单位战略目标任务。
2.建议按上级经费配套文件要求配足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3.根据各项支出情况,合理安排好部门的资金计划和用途,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操作。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