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宜良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宜良县公安局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通〔2010〕168号),设立宜良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禁毒工作;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处理交通事故;
(4)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行管理;
(5)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管理户政,实施辖区内出入境管理有关业务工作;
(7)对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进行管理和转化教育,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组织实施重要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组织实施公安技术侦查措施;
(11)配合有关单位疏导、处置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处置各类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12)掌握辖区内敌、政、社情动态,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政治性不安定因素;
(1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3年宜良县公安局整体支出10509.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等。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0222.27万元,主要包括公安行政运行7998.2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10.81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20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97万元,死亡抚恤费用80.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68.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7.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万元,住房公积金511.5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1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7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 人员情况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3. 内设机构
根据宜良县公安工作实际,县公安局内设13个机构,2个监所管理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二)项目支出
1. 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支出287.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6.37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10.81万元。财政资金155.24万元,主要是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32万,2023年全省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资金3.41万元,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78万元,2023年公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万元,2023年提前批次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6.63万,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跨部门改革经费6.81万等专项经费,主要为中央政法专项转移资金及司法救助经费等专项资金。单位自有资金131.94万元,主要是各派出所办公经费及铁路护路等工作经费。
2. 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支出287.1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5.24万元,主要是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32万,2023年全省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资金3.41万元,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78万元,2023年公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万元,2023年提前批次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6.63万,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跨部门改革经费6.81万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央政法专项转移资金及司法救助经费等专项资金。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理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办法完善,程序合法。
三、 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023年度,宜良县公安局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宜良公安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聚焦平安宜良、法治宜良、宜居宜良建设,按照稳中求进、循序渐进的步伐,奋力实现社会平安指数、基层社会治理、警务改革创新、综合业务质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执法规范化、队伍整体素养“七大争先进位”目标。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党委“1136”总体工作思路,社会治安取得“十降、两升、一持平”和两个未发生的好成绩,执法规范化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警务实战训练等工作得到上级好评,为全面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开好新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从部门整体支出来看,我单位根据县财政要求,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项目申报率、项目细化率、资金细化率3个100%。资金覆盖率符合财政对本年度的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运转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宜良县公安局整体支出效率,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实现了部门预算管理总体目标。
(一)经济性分析
2023年宜良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对成本严格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二)效率性分析
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
(三)有效性分析
保障了宜良县公安局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都由明显效果。
(四)可持续性分析
2023年宜良县公安局在完成整体支出后,将对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是2023年财政资金“吃紧”,经费压缩,经费保障困难。
六、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案件侦办科技水平。二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约资金成本。三是继续对接财政资金支持。
七、 报告附表
无。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公安局
预算编码 111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年6月12日
宜良县公安局(制)
一、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胡靖 | 联络电话 | 67592855 | ||||||||||||||
人员编制 | 略 | 实有人数 | 略 | ||||||||||||||
职能职责概述 | 维护社会治安,侦查和打击刑事犯罪。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维护社会治安安定平稳。 任务2:侦查和打击刑事犯罪。 任务3: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社会治安平稳,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 ||||||||||||||||
二、 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509. 45 | 10354. 21 | 155. 24 | ||||||||||||||
1. 局机关 | 10509. 45 | 10354. 21 | 155. 24 | ||||||||||||||
2. 二级机构1 | |||||||||||||||||
3. 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509. 45 | 10222. 27 | 9454. 79 | 767. 48 | 287. 18 | 0 | |||||||||||
1. 局机关 | 10509. 45 | 10222. 27 | 9454. 79 | 767. 48 | 287. 18 | 0 | |||||||||||
2. 二级机构1 | |||||||||||||||||
3. 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4. 71 | 0 | 114. 71 | 0 | 0 | 0 | |||||||||||
1、 局机关 | 114. 71 | 0 | 114. 71 | 0 | 0 | 0 | |||||||||||
2、 二级机构1 | |||||||||||||||||
3、 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841. 70 | 6841. 70 | |||||||||||||||
1、 局机关 | 6841. 70 | 6841. 70 | |||||||||||||||
2、 二级机构1 | |||||||||||||||||
3、 二级机构2 | |||||||||||||||||
三、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目标2: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 目标3: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 目标1: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目标2: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 目标3: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命案破案率 | 85% | 完成 | |||||||||||||
数量指标 | 刑事发案率下降 | 1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12月31日完成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完成厉行节约成本下降 | 100% | 完成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治安平稳 | 完成 | ||||||||||||||
经济效益 | 完成预算资金最大化效益 | 完成 | |||||||||||||||
生态效益 | 绿色环保项目 | 完成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安全满意度提升 | 完成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4 | ||||||||||||||||
评价等次 | 良好 | ||||||||||||||||
四、 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沈斌 | 局长 | 宜良县公安局 | 沈斌 | ||||||||||||||
李福 | 副局长 | 宜良县公安局 | 李福 | ||||||||||||||
肖锦寿 | 主任 | 宜良县公安局 | 肖锦寿 | ||||||||||||||
胡靖 | 副主任 | 宜良县公安局 | 胡靖 | ||||||||||||||
评价组组长(签字):沈斌 2024年6月12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沈斌 2024年6月12日 | |||||||||||||||||
填报人(签名):世艾婧 联系电话:0871-67592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