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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7-88356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11 10:41
名 称: 宜良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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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10:4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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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宜良县公安局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通〔2010〕168号),设立宜良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禁毒工作;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处理交通事故;

(4)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行管理;

(5)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管理户政,实施辖区内出入境管理有关业务工作;

(7)对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进行管理和转化教育,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组织实施重要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组织实施公安技术侦查措施;

(11)配合有关单位疏导、处置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处置各类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12)掌握辖区内敌、政、社情动态,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政治性不安定因素;

(1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3年宜良县公安局整体支出10509.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等。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0222.27万元,主要包括公安行政运行7998.2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10.81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20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97万元,死亡抚恤费用80.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68.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7.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万元,住房公积金511.5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1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7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 人员情况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3. 内设机构

根据宜良县公安工作实际,县公安局内设13个机构,2个监所管理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二)项目支出

1. 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支出287.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6.37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10.81万元。财政资金155.24万元,主要是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32万,2023年全省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资金3.41万元,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78万元,2023年公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万元,2023年提前批次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6.63万,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跨部门改革经费6.81万等专项经费,主要为中央政法专项转移资金及司法救助经费等专项资金。单位自有资金131.94万元,主要是各派出所办公经费及铁路护路等工作经费。

2. 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支出287.1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5.24万元,主要是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32万,2023年全省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资金3.41万元,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78万元,2023年公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万元,2023年提前批次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6.63万,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跨部门改革经费6.81万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央政法专项转移资金及司法救助经费等专项资金。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理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办法完善,程序合法。

三、 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023年度,宜良县公安局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宜良公安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聚焦平安宜良、法治宜良、宜居宜良建设,按照稳中求进、循序渐进的步伐,奋力实现社会平安指数、基层社会治理、警务改革创新、综合业务质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执法规范化、队伍整体素养“七大争先进位”目标。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党委“1136”总体工作思路,社会治安取得“十降、两升、一持平”和两个未发生的好成绩,执法规范化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警务实战训练等工作得到上级好评,为全面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开好新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从部门整体支出来看,我单位根据县财政要求,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项目申报率、项目细化率、资金细化率3个100%。资金覆盖率符合财政对本年度的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运转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宜良县公安局整体支出效率,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实现了部门预算管理总体目标。

(一)经济性分析

2023年宜良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对成本严格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二)效率性分析

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

(三)有效性分析

保障了宜良县公安局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都由明显效果。

(四)可持续性分析

2023年宜良县公安局在完成整体支出后,将对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是2023年财政资金“吃紧”,经费压缩,经费保障困难。

六、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案件侦办科技水平。二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约资金成本。三是继续对接财政资金支持。

七、 报告附表

无。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公安局          

预算编码                 111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年6月12日

宜良县公安局(制)

一、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胡靖

联络电话

67592855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职能职责概述

维护社会治安,侦查和打击刑事犯罪。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维护社会治安安定平稳。

任务2:侦查和打击刑事犯罪。

任务3: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社会治安平稳,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二、 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0509. 45


10354. 21



155. 24

1. 局机关

10509. 45


10354. 21



155. 24

2. 二级机构1







3. 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0509. 45

10222. 27

9454. 79

767. 48

287. 18

0

1. 局机关

10509. 45

10222. 27

9454. 79

767. 48

287. 18

0

2. 二级机构1







3. 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14. 71

0

114. 71

0

0

0

1、 局机关

114. 71

0

114. 71

0

0

0

2、 二级机构1







3、 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6841. 70

6841. 70



1、 局机关

6841. 70

6841. 70



2、 二级机构1





3、 二级机构2





三、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目标2: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

目标3: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目标1: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目标2: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

目标3: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命案破案率

85%

完成




数量指标

刑事发案率下降

10%

完成




时效指标

12月31日完成

100%

完成




成本指标

完成厉行节约成本下降

100%

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社会治安平稳


完成




经济效益

完成预算资金最大化效益


完成




生态效益

绿色环保项目


完成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安全满意度提升


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4

评价等次

良好

四、 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沈斌

局长

宜良县公安局

沈斌

李福

副局长

宜良县公安局

李福

肖锦寿

主任

宜良县公安局

肖锦寿

胡靖

副主任

宜良县公安局

胡靖

评价组组长(签字):沈斌


2024年6月12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沈斌

2024年6月12日




















填报人(签名):世艾婧                            联系电话:0871-6759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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