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救灾储备物资调拨工作,提高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宜良县机构改革方案》《宜良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宜良县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职责任务分工
1.县应急局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受灾区灾情需要,向县发改局发出调运县级救灾物资的函,明确救灾物资调拨任务、时间、品种、数量、调运方式、目的地、接收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通行保障。协调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做好调拨救灾物资的接收、卸载、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2.县发改局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运县级救灾物资的函告通知要求,从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调出相应救灾物资,并协助做好物资装载工作。将救灾物资签收材料连同调运函等材料存档备查,做好调运物资的登记管理工作。
3.县交运局
负责救灾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将救灾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并做好交接工作。负责做好救灾物资接收资料收集,并转交县发改局存档。
4.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
第一时间对灾情进行核查,结合辖区和本单位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向县应急局报告救灾物资需求申请。负责救灾物资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填写救灾物资接收资料。灾情处置完毕后,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救灾物资,连同未动用的救灾物资,清点成册后,一并转交县发改局回收储备。可重复使用的物资根据需要原则上可由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回收储备使用。
(二)工作流程
1.正常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
县应急局向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和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发出《关于调运县级救灾物资的函》。
县发改局根据县应急局的书面函要求,从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调出相应救灾物资,并协助做好物资装载工作。
县交运局根据县应急局的书面函要求,做好救灾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工作,将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做好救灾物资的交接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接收、卸载救灾物资,并组织发放和现场安置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灾情处置完毕后,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救灾物资,连同未动用的救灾物资,清点成册后,一并转交县发改局回收储备。可重复使用的物资根据需要原则上可由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回收储备使用。
2.特殊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
县应急局通过电话向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和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发出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指令。
县发改局根据县应急局电话调运指令,从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调出相应救灾物资,并协助做好物资装载工作。
县交运局根据县应急局电话调运指令,做好救灾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工作,将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做好救灾物资的交接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接收、卸载救灾物资,并组织发放和现场安置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对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物资,连同未动用的救灾物资,清点成册后,一并转交县发改局。
县应急管理局补办书面救灾物资调运函。
附件:1.正常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图
2.特殊情况下五次调拨流程图
附件1
正常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图
附件2
特殊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