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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8-89049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08 15:40
名 称: 《宜良县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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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8 15:40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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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救灾储备物资调拨工作,提高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宜良县机构改革方案》《宜良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宜良县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职责任务分工

1.县应急局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受灾区灾情需要,向发改发出调运级救灾物资的,明确救灾物资调拨任务、时间、品种、数量、调运方式、目的地、接收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通行保障。协调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做好调拨救灾物资接收、卸载、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2.县发改局

根据应急管理局关于调运级救灾物资的函告通知要求,从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调出相应救灾物资,并协助做好物资装载工作。将救灾物资签收材料连同调运函等材料存档备查,做好调运物资的登记管理工作。

3.县交运局

负责救灾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将救灾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并做好交接工作。负责做好救灾物资接收资料收集,并转交县发改局存档。

4.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

第一时间对灾情进行核查,结合辖区和本单位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向县应急局报告救灾物资需求申请。负责救灾物资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填写救灾物资接收资料。灾情处置完毕后,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救灾物资,连同未动用的救灾物资,清点成册后,一并转交县发改局回收储备可重复使用的物资根据需要原则上可由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回收储备使用。

(二)工作流程

1.正常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

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和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发出《关于调运县级救灾物资的》。

县发改局根据县应急局的书面要求,从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调出相应救灾物资,并协助做好物资装载工作

县交运局根据县应急局的书面要求,做好救灾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工作,将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做好救灾物资的交接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接收、卸载救灾物资,并组织发放和现场安置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灾情处置完毕后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救灾物资,连同未动用的救灾物资,清点成册后一并转交县发改局回收储备可重复使用的物资根据需要原则上可由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回收储备使用。

2.特殊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

县应急局通过电话向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和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发出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指令。

县发改局根据县应急局电话调运指令,从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调出相应救灾物资,并协助做好物资装载工作

县交运局根据县应急局电话调运指令,做好救灾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工作,将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做好救灾物资的交接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接收、卸载救灾物资,并组织发放和现场安置工作。

受灾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对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物资,连同未动用的救灾物资,清点成册后,一并转交县发改局

应急管理局补办书面救灾物资调运


附件:1.正常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图

2.特殊情况下五次调拨流程图

附件1

图片1

正常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图


附件2

图片2

特殊情况下物资调拨流程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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