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宜良县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
自评报告
宜良县财政局:
根据《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2024〕29号)的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拟定《竹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自评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在职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竹山镇人民政府实有编制78名,2023年年末有在职在编人员71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41人。设独立核算机构13个,其中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基层党建办、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8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及镇党代会、镇人代会的决议。2.执行本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点工作计划: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引擎”,不断优化招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统筹协调明责任促招商。围绕竹山发展目标定位,高位统筹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开发领导小组谋项目,积极带队“走出去”考察调研优秀企业单位并不定期邀请到竹山调研,力争年内签约4个项目落地竹山。稳中有进抓营商强引资,提升优惠政策吸引力,把增强企业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积极为企业申报各类奖补政策,把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振企业投资积极性;同时压实项目申报至竣工验收的全程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竹山镇招投标实施意见,提高工程项目质量,为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营造良好环境。扎实推进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烤烟支柱产业地位不动摇,深挖烟叶生产发展潜能,扎实推进烟叶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持续抓好粮食稳增收。结合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和现代种业大县一体化建设,促进“旱改水”“园改耕”等土地整理项目落实,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重点抓好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稳保增收。坚持“一村一品”特色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竹山农产品“精”“美”优势,引领19个村(社区)聚合自身优势,持续推进“一花一果一参一米”(即金银花、百香果、云参、路纳米)扩大规模、打造品牌,从建链补链、集群发展向绿色有机品牌迈进。在巴江沿岸布局绿色蔬果采摘园,融入县委“后备箱”计划,丰富“宜品良铺”产品,促进线上线下农特产品双渠道推销。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当年支出规模为2482.52万元,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一是人员经费1751.44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02.8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共628.26万元,四是年末结转和结余63.12万元。涉及范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12万元,农林水支出1530.0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1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51.44万元,公用经费102.82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其中:“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完全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公车出行需有派车单,“三公”经费支出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镇2023年项目支出总计6282627.6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38.15元;科学技术支出8789.54元;农林水支出59367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0000.00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镇2023年项目资金总计6282627.69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38.15元,其中13037.31元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750元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2304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46.84元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70000元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8789.54元,8789.54元全部用于科普活动。农林水支出5936700元,其中100000元用于防灾减灾,1000000元用于农村合作经济,542700元用于农村社会事业,330000元用于森林草原培育,264000元用于森林资源管理,250000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450000元用于生产发展。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0000元,210000元全部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以上资金已于2023年内全部支付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镇项目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单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切实加强部门配合,按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的痕迹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严肃性,对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动态跟踪。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一)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专项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专项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2023年竹山镇无专项或其他财政资金项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镇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3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合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本年预算配置较好,“三公”经费实现厉行节约。
2.预算执行严格。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合规。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用经费控制率和“三公”经费控制率在合理范围内,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行政效能评价。
2023年,竹山镇紧紧围绕聚焦“六个春城”建设、乡村振兴、“争当排头兵”、“产业强县”、“四重四创”等中心重点工作,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全力推进竹山镇全面高质量发展。争取上级资金370万元,完成率148%;完成招商引资4.1亿元,超额完成1000万元;财税收入完成约2000余万元,待矿产资源税与小微企业所得税入库后,全年基本能顺利完成2730万元税收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9亿元,完成率48.9%。年度到位资金5.05亿元,完成率126.45%。在全县2023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目标完成优秀单位。
经济指标回升向好。全年共完成税收273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200万元,完成率均为10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7亿元,完成率115.89%,同比增长122%;招商引资4.12亿元,完成率103.09%;高质量谋划竹山镇“五大百亿”项目41个约20亿元;争取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个,涉及项目资金600余万元。
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严守耕地红线,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实施优质产业工程2.25万亩,全年播种粮食总面积3.64万亩,总产量1594万公斤,发放种粮补贴资金21.57万元,有效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畜禽养殖稳产增量,全年禽肉产量858.002吨,肉类总产8521.19吨。平稳完成全年烤烟收购任务,种植烤烟1.46万亩,完成收购量177.69万公斤,实现烟农收入7089万元,实现烟叶税收1559万元,收购均价39.9元,同比增长17.5%。
工业经济复苏回稳。对歌山磷矿复工复产,累计开采原矿15.8万吨,实现产值2228万元,产生增值税256万元;成功引进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云南品圣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共签约项目4个、协议投资额4.1亿元;宜良县澄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入驻竹山,完成贸易额达2亿元,助力宜良县在全市批发零售业版块实现止降回升。
特色农业蓬勃发展。积极响应县委“七彩梦乡·宜品良铺”、“后备箱”计划,主推本地特色优质蔬果提档升级,种植云参3300亩、金银花2000亩、路纳米300余亩、百香果60余亩、豌豆2.6万亩、板栗2万亩、柑橘5000亩,形成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矩阵;梳理园地、荒山荒地等资源,种植三角梅1.1万余株,使用县花三角梅打造“叠水花谷”景观,形成“苗木花卉上山”竹山样板。
现代服务业逐步回暖。“总山神庙会”有序恢复,吸引游客8000余人、商户450余家,实现商品零售交易额500万元;依托徐家渡“五个百年”历史文化,吸引游客观光2万余人,带动周围群众增收约20万元;打造以“县花”三角梅为元素的叠水花谷,主动融入大叠水景区整体开发布局,旅游创收实现新突破。
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投资2500万元建成团山蛋鸡养殖示范基地,成功与天青种养殖公司签订协议并实现投产运营,每年产生租金收益115万元;投资建成团山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延伸蛋鸡养殖附加值,正式投产运营后将产生收益40万元。完成大平滩林下易可燃物处理利用项目,投产以来生产成品3000余方,实现营收78万元,带动300余名群众增收。实施烤烟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实现烘烤烟叶收益400万元。竹山供电所保障用房项目正式动工;完成2批宜良国家储备林项目租地共计10050亩。
新能源项目推进有序。华润宜良中营风电场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实现投资2.6亿元,年产值4000万元,税收贡献近600万元;“林光互补”项目稳步推进,建成后占全县光伏产能的50%以上,可完成产值1.43亿元;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农村户用项目,签约样板户115户,完工7户。
基础设施项目落在实处。狗街至竹山“四改三”项目加快推进,石林西站至团山道路建设挤进市级旅游公路项目库;硬化进村道路6条4.57公里,硬化村内道路3300平方米;完成2023年竹山镇中央资金维修养护工程10件;大平滩水库下闸蓄水,完成先锋水库、大凹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实施矿山“生命防护工程”11公里,全力保障矿山运输安全。
(三)社会效益评价
民生福祉稳步增进。一是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23383人,完成率90.31%,位居全县第一;完成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执行人数9087人,完成率72.99%。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持续强化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完成引导性就业培训1400人,脱贫劳动力培训95人;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1200人,转移收入达1800万;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36人,鼓励省外务工9人。二是社会救助持续完善。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累计救助困难群众63户65人次,发放救助金15.71万元。帮助18名家庭困难学生获得“爱心助你上大学”资助,17名困难学生获得“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三是社会服务更加全面。完成19个村(社区)工会阵地建设,打造三星级工会驿站1个并获得县总工会3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成立19支志愿者服务队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6次,开展道德“五进”“送戏下村”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5场次,惠民演出6场。
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农村厕所革命完成率100%;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清理垃圾260余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配强队伍充实集镇执法力量,拆除临危建筑整治7宗,面积5100平方米,改造提升禄丰农贸市场,顺利高效通过2022—2024年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市级技术评估。
全方位建设美丽乡村。完成“千万工程”218户美丽庭院创建任务;成功创建禄丰一组、竹山大坪子2个绿美乡村示范村;完成87个村小组市级绿美乡村创建任务,目标完成率483%。开展绿美乡镇(村)建设绿化工程,补种绿化树木4200棵,新增绿化面积8040平方米,打造叠水花谷景观带、巴盘二江沿岸三角梅景观带。
高质量推进环境建设。坚持“五气共治”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8%;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活动,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完成南盘江、巴江沿岸3个生猪屠宰场污水直排整治,整改销号路纳白赤坡黑臭水体;竹山集镇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完成团山、左列、先锋等5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5个,全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74%,集镇建成区达90%。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制,镇级河长累计巡河27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450余次,排查整治江河“四乱”问题20余处,组织专项河道清洁行动12次,沿河旱厕100%拆除,保证禄丰村国控断面水质达Ⅲ类,水质达标率100%。2023年宜良县巴江段被表彰为“昆明市2023年度绿美河湖”。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共承接办理镇级政务服务事项95项,村级政务服务事项46项。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力度,引导群众就近办、就地办、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比例达100%,发布实施清单办结时限压缩率达94%以上。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新增个体工商户385户,完成率192.5%,在全县8家乡镇(街道)综合排名第二,荣获“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先进单位”称号。
风险隐患全面防范。一是坚守底线红线。完成137宗1450.24亩撂荒地现地核查,完成率100%。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1015亩,就地恢复214宗图斑531.87亩,补足地块484.12亩,100%通过省级审核;完成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820.99亩,违法占耕处置14宗,恢复土地1353亩,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深入运用“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查处整改涉林违法行为10件10人,罚款43179元,完成887个天然林图斑核实举证,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二是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考核居二类乡镇第一,全年共排查和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含市长热线)403件,成功化解393件,化解率97.5%;人民调解226件,成功化解222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2%,市长热线有效满意率97.95%,位居全县8个乡镇(街道)第一。三是社会安全秩序稳定。全年创建市级平安村(社区)16个,刑事命案数、重点群体违法犯罪、一案致死多人恶性命案发案数保持“零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深入践行“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全年开展防灾减灾培训2次,地震应急演练1次,增强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023年荣获全县“119消防奖”、消防宣传“五进”示范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各站所办之间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
2.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资产实际已经损坏不能使用,系统未及时进行更新清理。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3.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特别是其他收入的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4.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对资产进行盘点清理,保障实物与系统相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相关物资。
5.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报告附表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竹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编码 578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年6月12日
宜良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暴林胜 | 联络电话 | 67619199 | ||||||||||||||
人员编制 | 78 | 实有人数 | 71 | ||||||||||||||
职能职责概述 |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执行本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 拓宽税源增加税收,对所有政府支出、村级支出、民生工程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税源不流失,全面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任务2: 健全落实服务保障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做到党建经费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应拨尽拨,对党建示范点和后进党组织等给予经费扶持。 任务3: 认真落实纳入财政承担范畴的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及增资政策。 任务4: 完成已经审批立项的项目。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完成县下达的税收任务和争取上级资金任务。 2.落实对各村的经费扶持。 3.完成对村组干部的补贴。 4.完成各项目的建设。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482.52 | 88.07 | 2394.45 | ||||||||||||||
1.局机关 | 2482.52 | 88.07 | 2394.45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482.52 | 1854.26 | 1751.44 | 102.82 | 628.26 | ||||||||||||
1.局机关 | 2482.52 | 1854.26 | 1751.44 | 102.82 | 628.2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 | 10 | |||||||||||||||
1、局机关 | 10 | 1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56.04 | 756.04 | |||||||||||||||
1、局机关 | 756.04 | 756.04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拓宽税源增加税收,对所有政府支出、村级支出、民生工程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税源不流失,全面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目标2:健全落实服务保障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做到党建经费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应拨尽拨,对党建示范点和后进党组织等给予经费扶持。 目标3:认真落实纳入财政承担范畴的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及增资政策。 目标4:完成完成已经审批立项的项目建设。 | 1.完成县下达的税收任务和争取上级资金任务。 2.落实对各村的经费扶持。 3.完成对组干部的补贴。 4.完成各项目的建设。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按政府职能完成政府交付工作 | 100% | 已完成 | |||||||||||||
数量指标 | 全部预算项目执行完毕 | 100%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按预算年度完成项目 | 100%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在预算项目所拔付资金内完成工作项目 | 100% | 已完成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 100% | 已完成 | |||||||||||||
经济效益 |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效益 | 改善我镇人居环境 | 100% | 已完成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提高全民对我镇服务水平的满意度 | 100% | 已完成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周树华 | 竹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竹山镇人民政府 | |||||||||||||||
王会鹏 | 竹山镇副镇长 | 竹山镇人民政府 | |||||||||||||||
暴林胜 | 竹山镇财政所所长 | 竹山镇人民政府 | |||||||||||||||
杨 杰 | 竹山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 竹山镇人民政府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4年6月12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4年6月12日 |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67619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