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团县委根据《宜良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2024〕29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宜良县委机关是中共宜良县委和团市委领导下的宜良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团章》规定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各级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2.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实践活动。
4.协助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按照《团章》和县团代会决定,创造性地领导和开展全县共青团工作,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树立典型、培养人才,积极宣传全县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机构数为1户,属行政单位。根据三定方案规定,下设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财政拨款开支数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收入支出12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96.4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4万元,项目支出7.04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其中行政运行69.27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82万元。
2023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三公”支出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人均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节省开支所致。2023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会议费支出0.05万元,2022年会议费支出0.18万元。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了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会议活动同比上年减少,故费用减少。
(二)项目支出
我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全面加强经费管理,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趋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通过绩效评价所反馈的信息,更好地为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开展提供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有助领导正确决策有关事项,有助共青团更好的履行机关职能。
(二)自评指标体系
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对单位预算项目资金制定绩效目标,并制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包括:任务名称、任务内容、用途、资金测算数、计划实施时间等,根据目标任务,建立个性化的评价指标,涵盖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社会效益等,构建基本清晰、较细化、基本可衡量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与组织实施
团县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牵头做好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2.分析评价
经过绩效小组自评,评价过程涉及本单位预算编制实施程序控制及编制程序及控制节点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本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跟踪和自评报告进行复审,根据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建议,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最终自评小组打出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上报县财政局,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内部进行公告,有力地促进我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评价结果
经过绩效小组自评,至2023年底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综上,考评组认为各项支出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十分有限。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的业务指导,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加强把握工作重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
(一)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团县委办公室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牵头做好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实施程序控制,对编制程序及控制节点进行全程监督,并组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跟踪及项目执行完毕后的绩效监督。对本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跟踪和自评报告进行复审,根据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建议,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二)实施预算整体绩效、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采取定额管理;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并在申报项目时提报详细的绩效信息,使部门预算编制更具体精细,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支出绩效评价
我单位在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执行结果的评价,年初制定预算支出目标,年中对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进行监督,年末对各绩效目标进行评估,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成立评价小组,对本年度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自评。
七、报告附表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
预算编码 192001
评价方式: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年 6月12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良县委员会(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星鑫 | 联络电话 | 67529842 | |||||||||||||||
人员编制 | 6人 | 实有人数 | 5人 | |||||||||||||||
职能职责概述 | 主要职责是: 1.依据《团章》规定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各级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2.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实践活动。 4.协助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按照《团章》和县团代会决定,创造性地领导和开展全县共青团工作,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树立典型、培养人才,积极宣传全县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做好少先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任务2: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任务3:紧抓青少年思想,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积极培养优秀青年,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3年运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1.58 | 96.46 | 25.12 | |||||||||||||||
1.局机关 | 121.58 | 96.46 | 25.1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1.58 | 114.54 | 92.25 | 22.29 | 7.04 | |||||||||||||
1.局机关 | 121.58 | 114.54 | 92.25 | 22.29 | 7.04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0.05 | |||||||||||||||||
1、局机关 | 0.05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89 | 11.89 | ||||||||||||||||
1、局机关 | 11.89 | 11.89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做好少先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目标2: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目标3:紧抓青少年思想,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积极培养优秀青年,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 经过绩效小组自评,至2023年底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综上,考评组认为各项支出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做好少先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及时安排支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量入为出,节省开支 | 100% | 100%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
经济效益 | ||||||||||||||||||
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分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星鑫 | 团县委副书记 | 共青年团宜良县委 | 星鑫 | |||||||||||||||
马巧丽 | 团县委副书记 | 共青年团宜良县委 | 马巧丽 | |||||||||||||||
胡文思 | 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 共青年团宜良县委 | 胡文思 | |||||||||||||||
评价组组长(签字):星鑫 2024 年 6月 13日 | ||||||||||||||||||
部门(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报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星鑫(代) 2024年 6月13 日 | ||||||||||||||||||
填报人(签名):韩静文 联系电话:67529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