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良县国旗收回站设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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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良县国旗收回站设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街道)为宜良县国旗固定收回站,积极引导各级组织和个人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主动送交至收回站(点)。现将宜良县国旗收回站设置情况各点位公示如下:
单 位 | 管理部门 (固定收回站) |
匡远街道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南羊街道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北古城镇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狗街镇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马街镇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竹山镇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耿家营乡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九乡乡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办公室 |
宜良县人民政府提醒您: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