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文件
宜社保〔2024〕2号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是行使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规格为副科级,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重要功能。单位机构编制为17人,截至2023年12月有在职职工15人,退休人员4人。
主要职能是: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及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核定、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内设四科一室:综合科、社会化发放科、工伤生育保险统筹科、财务科和办公室,共5个工作机构。
重点工作计划:1.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2.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3.强化稽核工作,切实做好欠费单位的清欠工作;4.抓好养老金领取格审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6.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洽理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支出规模3607.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外工资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360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88.5万元,用于我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未统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26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的办公公务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支出。
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我中心2023年无项目支出。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我中心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23年经费总收入360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6.16万元;其他收入3.07万元。2023年经费总支出360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7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58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26万元)。
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在资金使用上,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财务管理做到细、严、实。
(二)绩效完成情况
1.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1)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也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更是一项攸关民生的政治任务。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有序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后“两费”申领工作,确保各项待遇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推动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提升社保卡增值服务,引导已领取待遇人员换用社保卡。
(2)创新“一金两费”发放方式。将工伤保险医疗、伤残一次性补助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两费”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简化待遇领取程序,减轻单位事务性成本,使“一金两费”发放更加快捷。
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10509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8253.41万元;发放173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691.45万元。
2.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1)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修改完善了《宜良县社会保险局基金财务操作规程》、《宜良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暂行)》等内部控制制度,并下发到科室遵照执行。
(2)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细化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发生资金支付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所有的资金支付均得到审批授权,并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保证每一笔支付业务均附有业务科室的审批单和财务支付审批单,财务支付审批单日期规范且在付款当日。
(3)每月开展财务会计对账,同时使用财务一体化系统开展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4)继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持续巩固2022年违规违法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做好违规领待资金追缴,紧盯未完成任务,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坚持细化到人,逐一分析,因人施策,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基础上穷尽一切追偿手段,全力完成追偿工作。对死亡冒领的追偿,已按月返还到基金账户。
(5)加大跨部门数据比对力度。推动数据核实机制化、常态化,对发现的疑似违规领取行为及时开展核查,在业务系统未实现自动比对前,主动与同级各险种经办机构定期进行领待人员数据比对,积极加强与公安、民政、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监狱系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多渠道及时获取社保参保人或待遇领取人死亡、服刑、企业存续状态等关键信息,坚决杜绝跨险种重复领待情况发生,实现基金管理风险智能监控。
3.实施扩面增效工作情况
通过与市场监督局、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法规、就业、城居保等部门联系,摸清“具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能力和缴费意愿的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的群体、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八类目标群体中3类人员数据,共计有1724人符合参保条件。截止12月底,宜良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07 万人的100.4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2.9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95万人的100.68%;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50个9678人,参保率达100%。
4.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
按照省“一体化目标、一体化建设、一体化推进、一体化共享”的工作思路,应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实现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财务数据实时向市级和省级汇聚,落实上级关于信息系统风险管控、集中监管和分析预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要求,落实省、州(市)、县(市、区)业务联动机制,实现全县信息实时交互,按照全省标准统一、数据实时同步、风险有效管理的要求,推进线上线下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一体化。
5.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2023年3月开始,我中心成立两组社保服务先锋队,加强社保政策和经办服务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引导更多人群参加更高质量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围绕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部署,统筹谋划,高位推动,精准识别,重点突破,应保尽保,提质增效,高质量推动全民参保,全面完成市下达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目标任务4.07万人。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保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主动上门服务。截止12月底,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53次,发出宣传材料5200余份,为1500余人详细讲解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66名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打通社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6.落实落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积极宣传,落实落细特困行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政策。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点对点”宣传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及时通过OA、微信、QQ群和宜良工业园区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着力提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7.抓实社保经办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
(1)持续进行作风整治。我中心按照《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参保对象。要以解决办事“痛点”为切入口,在经办窗口以整治“懒庸推慢浮”等作风顽疾为重点,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以解决办事“难点”为突破口,拧紧干部职工“思想阀门”,变“可办可不办”为“必须办”,变“等一等、你去问、他来办”为“马上办、帮你办、我来办”,切实让群众少跑路、少受罪;以解决办事“堵点”为攻关口,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让办事流程再优化、再简化,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的“质感”和“温度”,塑造好社保经办系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2)提升“真抓实干”的干劲。要坚守底线思维,统筹处理好抓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主动性,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发挥社保稽核在风险防控方面的引领作用,全流程、全业务周期、全领域稽核监管,彻底解决“疑点数据发现难、发现不了的问题”。
8.加强财务统计管理
(1)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2)规范社保资金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
(3)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惠民资金统一实行县级统发的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金、工伤职工遗属供养待遇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统一由县级财政直达个人账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2.近几年参保人数、退休人数大幅增加,局职工人数却未能增加,为保证局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中心聘用了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但局日常公用经费金额有限,无法负担公益性人员单位部分社保和劳务费支出,运行困难。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根据各项支出情况,合理安排好部门的资金计划和用途,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操作。
七、报告附表(详见下表)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6月12日
宜良县社会保中心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 |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2023 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预算编码 318602
评价方式:部门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24 年 6 月 12日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李 红 | 联络电话 | 67523527 | ||||||||||||||
人员编制 | 17 | 实有人数 | 15 | ||||||||||||||
职能职责概述 | 宣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负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核定工作、参保人员的退休待遇审核、支付工作以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征收核定工作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1)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也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更是一项攸关民生的政治任务。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有序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后“两费”申领工作,确保各项待遇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推动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提升社保卡增值服务,引导已领取待遇人员换用社保卡。 (2)创新“一金两费”发放方式。将工伤保险医疗、伤残一次性补助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两费”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简化待遇领取程序,减轻单位事务性成本,使“一金两费”发放更加快捷。 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10509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8253.41万元;发放173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691.45万元。 任务2: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1)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修改完善了《宜良县社会保险局基金财务操作规程》、《宜良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暂行)》等内部控制制度,并下发到科室遵照执行。 (2)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细化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发生资金支付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所有的资金支付均得到审批授权,并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保证每一笔支付业务均附有业务科室的审批单和财务支付审批单,财务支付审批单日期规范且在付款当日。 (3)每月开展财务会计对账,同时使用财务一体化系统开展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4)继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持续巩固2021年违规违法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做好违规领待资金追缴,紧盯未完成任务,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坚持细化到人,逐一分析,因人施策,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基础上穷尽一切追偿手段,全力完成追偿工作。对死亡冒领的追偿,已按月返还到基金账户。 (5)加大跨部门数据比对力度。推动数据核实机制化、常态化,对发现的疑似违规领取行为及时开展核查,在业务系统未实现自动比对前,主动与同级各险种经办机构定期进行领待人员数据比对,积极加强与公安、民政、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监狱系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多渠道及时获取社保参保人或待遇领取人死亡、服刑、企业存续状态等关键信息,坚决杜绝跨险种重复领待情况发生,实现基金管理风险智能监控。 任务3:实施扩面增效工作情况 通过与市场监督局、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法规、就业、城居保等部门联系,摸清“具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能力和缴费意愿的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的群体、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八类目标群体中3类人员数据,共计有1724人符合参保条件。截止12月底,宜良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07 万人的100.4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2.9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95万人的100.68%;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50个9678人,参保率达100%。 任务4: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 按照省“一体化目标、一体化建设、一体化推进、一体化共享”的工作思路,应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实现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财务数据实时向市级和省级汇聚,落实上级关于信息系统风险管控、集中监管和分析预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要求,落实省、州(市)、县(市、区)业务联动机制,实现全县信息实时交互,按照全省标准统一、数据实时同步、风险有效管理的要求,推进线上线下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一体化。 任务5: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2023年3月开始,我中心成立两组社保服务先锋队,加强社保政策和经办服务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引导更多人群参加更高质量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围绕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部署,统筹谋划,高位推动,精准识别,重点突破,应保尽保,提质增效,高质量推动全民参保,全面完成市下达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目标任务4.07万人。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保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主动上门服务。截止12月底,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53次,发出宣传材料5200余份,为1500余人详细讲解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66名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打通社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任务6:落实落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积极宣传,落实落细特困行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政策。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点对点”宣传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及时通过OA、微信、QQ群和宜良工业园区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着力提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截止12月底,共开展社会保险费缓缴宣传活动12次,网络宣传2次,10家企业办理了缓缴手续,覆盖人数564人,缓缴金额140.34万元。 任务7:加强财务统计管理 (1)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2)规范社保资金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 (3)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惠民资金统一实行县级统发的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金、工伤职工遗属供养待遇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统一由县级财政直达个人账户。 (4)协助做好专项资金审计和检查工作,及时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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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着力规范经办业务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收支到管理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加大基金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基金收支、管理、运营进行了全面检查,聘请第三方对社保基金进行实地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3609.23 | 3606.16 | 3.07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3607.77 | 3607.77 | 3588.5 | 19.26 | 3.6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0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32.22 | 32.2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有所增长,且按时足额发放待遇。 目标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有所增长,且按时足额发放待遇。 | 截止2023年12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9万人,占目标4.07万人的100.4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64万人。累计发放10509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8253.41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7万人,占目标2.95万人的100.68%。发放173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69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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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9万人 | 有所增长 | 100% |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7万人 | 有所增长 | 100% | |||||||||||||||
数量指标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9万人 | 有所增长 | 100% |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7万人 | 有所增长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发放未统工资项目3163.14万元 | 按时全额 | 100%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支出 | 按时全额 | 100% | ||||||||||||||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按时全额 | 100%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按时全额 | 100% | |||||||||||||
经济效益 | 发放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发放未统工资项目3163.14万元 | 按时全额 | 100% | ||||||||||||||
生态效益 |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按时全额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张愉 | 中心主任 |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
海艳辉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
李红 | 财务科科长 |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
曾春景 | 出纳 | 宜良县社会保险中心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4 年 6 月12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4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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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李红 联系电话:67523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