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文件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简称“居保中心”)是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基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设有科级领导一名,科长三名。核定人员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女性12人,男性4人;20-30岁1人,31-40岁13人,40岁以上2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岗位12人。无离退休人员。
居保中心主要承担着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农保以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三个险种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内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及全县乡、村两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我单位2023年决算支出为26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3.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3.25万元,项目支出21.6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246.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9万元。资金管理规范安全。2023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04万元,增幅为23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数同比上年有所增加,故增幅较大。
我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省各项开支,资金管理安全完整。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我单位2023年项目资金为21.61万元,来源于阳管会拨入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代管工作开展费用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单位项目支出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严格按照县财政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0.37万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00.1%,待遇领取人数6.2万人,当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4491.36万元,缴费人数14.17万人。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公众满意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领取143元基础养老金。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领取标准为410元。经过履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几年的实施,社会公众满意度都得到不断的提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未列入县财政预算,乡、村两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二)村级经办人员大多属于兼职,加之人员不稳定,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给群众办事带来一些不便和误解。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配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七、报告附表(详见下表)
宜良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预算编码 117005
评价方式:部门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 年6月12日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姜学兰 | 联络电话 | 67523532 | ||||||||||||||
人员编制 | 16 | 实有人数 | 16 | ||||||||||||||
职能职责概述 | 我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内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及全县乡、村两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发放、人员转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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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3年度我单位运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267.96 | 236.31 | 31.65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267.96 | 246.35 | 233.10 | 13.25 | 21.6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0.06 | 0.06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19.38 | 19.38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发放、人员转移等工作。
| 我单位2023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0.37万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00.1%,待遇领取人数6.2万人,当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4491.36万元,缴费人数14.17万人。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养老金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全额发放养老金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及时发放养老金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
每月按时发放养老金 | 100% | 100%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按时发放养老金 | 100% | 100% | |||||||||||||
经济效益 | 按标准足额发放养老金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苏雄 | 主任 |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苏雄 | ||||||||||||||
张萍波 | 副主任 |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张萍波 | ||||||||||||||
李阿新 | 办公室主任 |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李阿新 | ||||||||||||||
姜学兰 | 财务科科长 |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姜学兰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4 年 6 月 12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4 年 6 月 12日 | |||||||||||||||||
填报人(签名): 姜学兰 联系电话:67523532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4年6月12日
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