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①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和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②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③ 组织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协调指导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挖掘利用和保护工作。
④ 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⑤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⑥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⑦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⑧ 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⑨ 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⑩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⑪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宜良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⑫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⑬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包括局机关、宜良县文化馆、宜良县图书馆、宜良县文物保护管理所4个单位。
3.人员情况:2023年度年终实有在职人数39人,其中局机关17人、文物所5人、图书馆10人、文化馆7人。年终实有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
4、重点工作计划
①.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旅游接待目标任务:2023年,我县旅游总收入增速需要达到27%,共接待游客458.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8.7378亿元,同比增长28.65%,已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我局共有7个固投项目在库,共完成投资26852万元;文旅市场主体倍增任务24家,已完成32家,超额完成县级下达目标;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已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宜良县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入库,引进省外产业到位资金9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已争取中央资金659.2万元、省级资金641.2万元,合计1300.40万元;GDP指标完成情况:按照营业收入增速30%、工资总额增速10%的任务要求,完成率均达100%。
②.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美丽中国(昆明)文化科技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持续停工,经与企业洽谈和协商,正在积极促成项目复工复产;小白龙温泉旅游度假城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额6.5个亿,示范区、样板区、温泉体验区、民宿体验区已对外开放,“壹米时光·1910”铁路公园土建已完成80%,北段银杏树种植及2公里天然石牛河生态湿地公园主体建设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宜良县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一期项目光德堂修缮,岩泉漱玉景区、文庙周边环境打造正在有序推进;二期项目铁路公园项目正在进行地形调整及附属配套设施土建施工;三期项目游客中心项目正在进行方案审定、地块周边清表、地基处理等前期工作;四期项目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道路修复施工,正在组织绿化补植补种、公共厕所改造、路灯修复等整改。贾龙河温泉田园文旅综合体项目目前已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选址意见、概规评审等工作按程序推进。
③.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重启宜良节庆品牌活动,让文化惠民工程赋能乡村振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四季“村晚”及春城文化节等主题活动,以宜良节庆品牌活动为基础,以“我们的节日”为契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216个(313场),惠及民众36.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其中,举办线上线下展览46个,惠及民众4.4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开展惠民演出79个(112场),惠及民众13.6万余人次;举办文艺培训班16个(34场次),共计培训文化骨干及民众1270人次;举办公益性讲座16个,惠及民众 2635人;开展阅读推广、诗词书法比赛、红色宣讲、文化电子期刊发布及传统节庆特色文化活动59个(105场),惠及民众18.055万人次。其中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广的活动有“正月初八大香会”、樱花节、宝洪茶祭茶节、樱桃花节、三角梅文化节、“邂逅烟火气 此处是宜良城市定向赛”、“金宜良缘——文化走亲”活动、花街节、全民K歌大赛、广场舞大赛、“庆中秋 迎国庆”文艺晚会、少儿才艺大赛等。1-11月宜良县基层公共文化工作受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101次。
④.持续推进文旅市场整治工作
围绕重大节庆节点、“小散乱”景区专项整治、中高考、中秋·国庆期间文旅市场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由县级领导亲自挂帅召开文旅市场综合整治协调调度会三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办开展专项检查五次;陪同省、市文旅行业主管部门开展A级景区节前、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六次;配合“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对校园周边专项整治2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22车次,执法人员1372人次,共检查A级景区18家次、乡村旅游点24家次、旅行社及营业网点家58家次,文化市场日常检查网吧98家次,娱乐场所80家次,影院12家次,电子游戏场所18家次,排查各类隐患45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截止目前,共收到并处置处理游客投诉114件,其中“一机游”投诉24起,市长热线交办件57件,赔偿游客门票及其他损失9070元,处置网络舆情7起,“30天无理由退换货”12起,电话投诉和协商退货14起,退款金额共计55479元,收处率和游客满意度均达100%,
⑤.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推进
截止目前,宜良县图书馆现有藏馆藏图书69665册,其中外借图书31637册、少儿图书4636册、盲文图书592册、地方文献2701册、特藏书库8064册、基藏书库19035册。保持各功能室免费开放,免费提供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截至目前,接待来到馆人员34216人次,外借图书 81287册次;更新流通服务点流动图书12次,共交换图书共760册;开展图书阅读、培训、展览等线上线下活动104场(期),受益3.4万余人。2023年,宜良县文化馆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开展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和各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按照原计划组织演出、比赛及送戏下乡48场次;开展中国舞、茶艺、舞蹈等培训班21场次,惠及民众4.07万人;在公众号发布线上展览及各类相关信息共23期,点击量13688人次。2023年,新公布县级非遗项目3项、县级非遗传承人3名,着力于地方文化资源的搜集整理和编撰,完成15万字的《宜良宝洪茶》撰稿,参与县政协文史资料十九辑——《宜良民俗》5万余字撰稿及第三篇章责任编辑,撰写《宜良烧鸭》和《宜良宝洪茶》省级非遗项目产业式发展典型案例调研报告(1万余字),为宜良县省级非遗项目保驾护航。完成市级文物保护翠峰庵修缮的收尾工程,并顺利通过市级专家组的初验,2023年3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宜良文庙进行修缮,现工程已顺利进入中期阶段;配合相关部门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私立光德小学旧址进行维护维护并活化利用,建设为“宜良奋进馆”。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包含我局在职职工39人、退休职工78人的人员经费、公共支出、文化旅游文物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度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基本支出为87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2.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公用支出20.16万元(包含“三公”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
1.2023年度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总投入为32.9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32.97万元。
2.2023年度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支出32.9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97万元。
3.2023年度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全部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拨付到受益人及受益单位,资金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及文化旅游文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拨付使用。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性分析: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3年度支出合计9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57万元,占总支出的96.38%;项目支出32.97万元,占总支出的3.62%。无结余资金。实际完成率100%。
2、效率性分析:为确保单位稳定,确保文化旅游文物建设正常运转,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023年文旅局认真履职,在制度建设、资金及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3、有效性分析:保障了局机关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9人、退休职工77人的工资及福利经费、日常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费。通过资金拨付,确保了文化旅游文物建设事业的正常运转,2023年共接待游客458.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8.7378亿元。共计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216个(313场),惠及民众36.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其中,举办线上线下展览46个,惠及民众4.4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开展惠民演出79个(112场),惠及民众13.6万余人次;举办文艺培训班16个(34场次),共计培训文化骨干及民众1270人次;举办公益性讲座16个,惠及民众 2635人;开展阅读推广、诗词书法比赛、红色宣讲、文化电子期刊发布及传统节庆特色文化活动59个(105场),惠及民众18.055万人次。
4、可持续性分析:通过项目的开展,受益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极大的激励和鼓舞了宜良文化旅游事业,助推了宜良文化旅游事业向高质量跨越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文化“补短板、强监管”改革目标的深入,文化旅游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对文化旅游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监管工作越来越精细化,但由于人员编制等问题,文化旅游文物人才队伍新老交替的速度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工作的需要。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给予适当增加文化旅游岗位人员编制,重视项目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工作,抓好项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壮大文旅干部队伍。
七、报告附表(为详细说明情况,单位根据实际,可在此表格基础上补充基础数据信息表)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预算编码 129001
评价方式: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年6月11日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张琳 | 联络电话 | 67596752 | ||||||||||||||||||||||||||
人员编制 | 45 | 实有人数 | 39 | ||||||||||||||||||||||||||
职能职责概述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旅游、文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办法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开展相应的理论研究。制定全县旅游、文化艺术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全县旅游、文化资源的普查,并指导协调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重大旅游、文化、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1.全力完成市对县考核指标 2.积极落实县级经济考核任务 3.超前完成增进民生福祉竞赛 4.盘活生态旅游资源,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5.推出“后备箱计划”,优化延伸农旅产业链 6.健全运行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7.文化活动形式多样,文化惠民扎实推进 8.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9.“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力度加大 10.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保障了局机关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9人、退休职工77人的工资及福利经费、日常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费。通过资金拨付,确保了文化旅游文物建设事业的正常运转,2023年共接待游客458.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8.7378亿元。共计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216个(313场),惠及民众36.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其中,举办线上线下展览46个,惠及民众4.4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开展惠民演出79个(112场),惠及民众13.6万余人次;举办文艺培训班16个(34场次),共计培训文化骨干及民众1270人次;举办公益性讲座16个,惠及民众 2635人;开展阅读推广、诗词书法比赛、红色宣讲、文化电子期刊发布及传统节庆特色文化活动59个(105场),惠及民众18.05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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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11.54 | 911.54 | |||||||||||||||||||||||||||
1.局机关 | 911.54 | 911.54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11.54 | 878.57 | 682.81 | 20.16 | 32.97 | ||||||||||||||||||||||||
1.局机关 | 911.54 | 878.57 | 682.81 | 20.16 | 32.97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35 | 1.01 | 0.34 | ||||||||||||||||||||||||||
1、局机关 | 1.35 | 1.01 | 0.34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09.59 | 209.59 | |||||||||||||||||||||||||||
1、局机关 | 209.59 | 209.59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1.全力完成市对县考核指标 2.积极落实县级经济考核任务 3.超前完成增进民生福祉竞赛 4.盘活生态旅游资源,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5.推出“后备箱计划”,优化延伸农旅产业链 6.健全运行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7.文化活动形式多样,文化惠民扎实推进 | 1.2023年,我县旅游总收入增速需要达到27%,共接待游客458.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8.7378亿元。 2.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3.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共计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216个(313场),惠及民众36.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其中,举办线上线下展览46个,惠及民众4.4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开展惠民演出79个(112场),惠及民众13.6万余人次;举办文艺培训班16个(34场次),共计培训文化骨干及民众1270人次;举办公益性讲座16个,惠及民众 2635人;开展阅读推广、诗词书法比赛、红色宣讲、文化电子期刊发布及传统节庆特色文化活动59个(105场),惠及民众18.055万人次。4.持续推进文旅市场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22车次,执法人员1372人次,共检查A级景区18家次、乡村旅游点24家次、旅行社及营业网点家58家次,文化市场日常检查网吧98家次,娱乐场所80家次,影院12家次,电子游戏场所18家次,排查各类隐患45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 5.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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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县文化、旅游活动 | 100% | 100% | |||||||||||||||||||||||||
保障各项文化赛事顺利开展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长期开展 | 工作有序推进 | 100% | ||||||||||||||||||||||||||
时效指标 | 全年执行完成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 | 是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 是 | 是 | |||||||||||||||||||||||||
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 | 是 | 是 | |||||||||||||||||||||||||||
经济效益 |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 是 | 是 | ||||||||||||||||||||||||||
生态效益 | 绿色环保项目 | 是 | 是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率 | ≥90% | ≥9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张 旭 | 副局长 |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 |||||||||||||||||||||||||||
杨坤新 | 办公室主任 |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张 琳 | 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财务室工作 |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 |||||||||||||||||||||||||||
马亚娟 | 出纳 |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评价情况属实,无异议。
2024年6月12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同意。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4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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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