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24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推进,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的通知》(宜政办通【2020】19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分配申请人及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项目为: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空余房源399套,(其中,南馨园小区58套,西景苑小区335套,北麓苑小区6套);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86户(其中:南馨园小区162户,西景苑小区118户,北麓苑小区6户),目前已完成审核、公示流程。
二、申请及摇号程序。
1.申请、受理及审核。
申请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自行下载打印申请书或到宜良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西景苑小区9栋2号商铺)直接申请。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直接报送或由乡镇(街道)、用人单位统一送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进行受理登记,受理名单由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统一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不动产中心、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宜良县西景苑小区公开栏及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予以轮候登记,并报县住建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2.摇号
(1)截止2024年4月20日,符合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286户,其中属特殊人群的申请家庭19户(南馨园小区9户,西景苑小区9户,北麓苑小区1户)。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文件内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2)2023年摇号南馨园小区未摇中进入轮候库的申请家庭共130户,其中两次摇号未取得配租的申请家庭60户。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文件内容,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若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较多、房屋不够直接配租时,可采取按照申请人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方式进行合理配租。
(3)南馨园小区近两年配租饱和,空余房源较少。本次摇号空余房源58套,符合以上两条优先保障原则的申请家庭69户。南馨园小区本次摇号顺序为:优先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人群进行配租,其次对两次摇号未取得配租的申请家庭按序列号进行配租。
(4)因县区未开放申请人序列号摇号程序,无申请人序列号摇号权限,由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将轮候登记的两次摇号未取得配租的申请家庭名单及房源情况提供给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请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摇出申请人序列号,按照序列号顺序提取相应小区房源数量的申请人,交由宜良县金汇保障性住房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申请人所申请的小区进行公开摇号分配。
3.签约入住。
获得摇号配租的申请人自收到接房通知30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三、摇号相关事项
(一)分配摇号时间。
根据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摇号情况确定。
(二)分配摇号地点。
宜良县金汇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大厅(西景苑小区3-6、3-7商铺)。
(三)分配摇号对象及方式。
对审核通过的轮候人员,进行随机摇号。
(四)分配摇号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优先保障特殊家庭(低保对象、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环卫工人等)的原则;
3.随机摇号分配原则。
(五)分配摇号工作流程。
电脑随机摇号→现场公示→确认房屋→按期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入住。
(六)分配摇号结果公示。
摇号分配结果现场公布,当日内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西景苑小区公开栏及摇号大厅进行公示。
(七)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确认房源,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交房入住。
(八)有关规定。
1.分配摇号确定的房屋编号,申请人不得擅自调换和更改,不得转让他人。
2.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之后每年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当次的名额、指标作废。
宜良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住房保障科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