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确权登记公告(宜良县狗街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4-06-0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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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宜良县狗街镇中心卫生院土地一宗,位于宜良县狗街镇狗街社区。使用权面积约1829.14平方米(以不动产权籍调查为准),现宜良县狗街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局申请土地使用权确权。宗地四至:东至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宜良县狗街镇人民政府、罗永宅,西至宜良县狗街镇人民政府、阮忠伟宅,南至宜良县狗街镇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道路、罗永宅,北至宜良县狗街镇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道路。四至界址清楚,无争议。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拟确权给宜良县狗街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确权面积约为1829.14平方米(以不动产权籍调查为准),权利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现予以公告,拟公告30日。公告期满后,若无异议者,由宜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程序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并附上有关权属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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