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跨部门 “双随机、 一公开”的检查方案
为深化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稳健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宜双随机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将对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方法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为在宜良县辖区内公共场所。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按1%抽查比例,对抽查的公共场所检查内容包括:1.落实传染病防控情况;2.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3.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4.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6.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7.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8.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9.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10.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三、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4月20日-5月20日):制定方案,印发检查通知,部署检查工作,按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阶段(2024年5月21日-8月22日):组织实施。按出示执法证件、查看资料、填写检查记录、意见反馈、整改落实、信息录入、结果公开等步骤实施。
第三阶段(2024年8月23日—9月24日):总结归档。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检查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四阶段(2024年9月25日—11月30日):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检查和材料检查的方式进行,开展现场检查时将在对象库随机抽取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寄方式通知被检查公共场所。
(二)严格公正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依法、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有整改事项的,将在检查登记表中注明整改时限。被要求整改的公共场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依法处理。检查登记表由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公共场所的法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
(三)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公共场所应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检查,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检查,公共场所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