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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4-867604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30 15:42
名 称: 宜良县水务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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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水务局(2024)

发布时间:2024-04-30 15:42 浏览次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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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配置

宜良县水务局是宜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宜良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总体规划。

(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单位国有资产及各项资金管理。

(三)负责编制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规程、规范。

(四)负责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节水灌溉、灌排工程,指导农村水利(水库、坝塘等)的管理、改革和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拟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制定年度供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六)负责县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八)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负责乡镇(街道)水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培训。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宜良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宜良县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协商一致。

2.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的地下水过量开采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宜良县水务局负责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的监督。

3.与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宜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宜良县水务局牵头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内设机构

宜良县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党建办、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维稳、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局党委组织、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纠风、督查、工青妇及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及精准扶贫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承办办公场所基建项目及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环境维护及保洁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经费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负责机关财务收支及管理;负责职工工资发放、公积金及各类保险缴纳;负责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各项资金;负责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水利资金的划拨、调配、使用管理;负责监督、审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二)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拟上报全县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水利工程五年规划和年度水利工程计划;负责统筹全县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专题编制单位的招标,勘察设计工程中跟踪督促工作;负责各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并取得批复。

(三)水利建设科(监督科)。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督导及验收审查指导;负责审批小(二)型以下水利工程项目;负责对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和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水库、坝塘等)的管理和改革,指导农村水利(水库、坝塘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协调全县水利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在建、已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和参与抢险及事故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牵头局机关消防、森林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四)水资源水保科(审批科、法规科)。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组织编制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工矿企业计划用水年度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并监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验收、备案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负责做好水务系统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审批服务工作,参加审批事项集体踏勘、联合指导、联合审图、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相关工作。牵头研究和拟水务政策,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人员编制

宜良县水务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宜良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 宜良县环城南路3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871-67594588

负责人姓名: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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