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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3-853005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03-27 16:5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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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4年度宜良县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2024年度宜良县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27 16:59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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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良县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宜政发〔2023〕10号)、《2024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宜政办笺〔2024〕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宜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有关民族宗教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其他对宜良县民族宗教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宜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3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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