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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01-659237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4 16:41
名 称: 宜良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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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6:41 浏览次数: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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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参与综合性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建立完善县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二)承担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合理安排、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负责分析预测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本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县级政府采购政策并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稽查及考核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非税收入体系;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资金。

(五)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完善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实施监管;统筹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建立完善资本金及资产注入县级投融资公司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八)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进县级投融资平台建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融资工作。

(九)执行地方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对企业享受的财政扶持政策、资金进行检查管理,做好企业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理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的审批、年检等工作。

(十)负责政府投融资政策研究,为县政府提供投资决策信息和建议;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参与县级建设投资项目政策的研究拟订;负责全县强农惠农资金的兑付及检查;参与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项目跟踪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

(十一)负责宜良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监控和风险预警等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措施,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宜良县PPP模式的政策拟订、业务指导和推广运用等工作。运用规范的PPP模式,为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负责全县融资资金管理、拨付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全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计委托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核发、年检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执行财政、财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活动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五)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国库科。组织和协调全县财政收入,负责执行预算支出;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承担全县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完成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及资金调度;承担审计、税务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管理商业银行有关代理业务;拟订财源建设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工作。

(三)预算科。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级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算草案;分析报告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审定县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审查、批复县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统一办理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拟订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具体工作及与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建立完善县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评价;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组织指导县直预算部门和乡镇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综合科(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管理中心)。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全县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与非税收入征管等部门提出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建议及有关审批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金管理;承担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联系单位人员经费、资产、绩效等管理工作。

(五)农财科。承担农业农村、林草、水利、扶贫、乡镇(街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监督和分析联系部门(单位)的预决算情况;协助联系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联系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土地确权发证和流转平台建设的财政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负责城市建设与维护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申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负责预算联系单位人员经费、资产、绩效等管理工作。

(六)行财科。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单位)的财政经费保障和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组织实施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承担教育、文化广播、党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参与组织可行性论证,加强跟踪问效,并对其进行效益考核;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预算联系单位人员经费、资产、绩效等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障科。承担人社、民政、卫健、医疗、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规定;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预算联系单位人员经费、资产、绩效等管理工作。

(八)会计监察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管理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管理全县会计职称的考试、发证工作;制定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负责审批会计咨询及代理记账机构,依法对其实施管理监督;组织并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协会等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

(九)企业科。负责科学科技工信、工业园区、供销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业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拟订支持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资金管理制度;承担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汇总和审核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企业财务快报、统计分析、年度决算汇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协助科技工信、园区等部门向上级申报企业扶持项目;管理工业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健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企业融资有关工作;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参与研究重大项目融资。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处置金融市场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稳定;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预算联系单位人员经费、资产、绩效等管理工作。

(十)债务管理科(PPP项目中心)。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一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牵头协调政府性债务工作,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负责牵头拟订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和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任务,推进化债工作。负责宜良县PPP政策拟订、业务指导和推广运用等工作。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日常工作;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宜良县财政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宜良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良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办公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鱼龙街3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7594850,邮政编码:652100。 

  单位负责人:陈豪(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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