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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3-84544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2 17:17
名 称: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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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12 17:17 浏览次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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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评估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妇女、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宜良工作和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宜良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宜良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政策法规科(加挂农民工工作科、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牌子)。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宜良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3.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全力抓好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常规工作,重点做实以下工作。

1.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抓好“促就业、保就业、稳就业”。一是深入实施宜良县“百人出村、千人出镇、万人出县”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内输外转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济人、务工带头人帮带输出作用,多渠道有序转移,切实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劳动力省外规模化有序转移。二是依托宜良县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为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等服务。为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实训、见习、模拟运作等服务,帮助并协调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主动对接联系企业,跟上靠上服务,深入企业一线,推动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政策找企”的转变,落实落地落细“减负、稳岗、扩就业、促创业”政策。四是进一步抓好技能培训工作。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大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形成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全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五是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

2.高效优质服务,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围绕“提质增效”的目标,持续推进参保扩面,聚焦养老保险参保“两高”、“两低”的结构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政策激励,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保,把个体工商户、新兴产业作为扩面着力点,以点带面、分期分批蝠射延伸,引导被征地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提高保障水平。二是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坚持“四位一体”推进风控体系建设,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三是继续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要求,按照市级部署完成符合条件被征地人员参保补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失地农民保障金追缴工作。四是强化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以“社会保险扩面增效”“适老化关爱”为重点,筑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服务理念,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康乃馨”式社保服务行动。

3.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一是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管理,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四是积极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宣传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规范审核推荐程序,指导监督好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4.进一步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查欠薪行为。按照“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劳动者投诉有门、受理有人、问询有答、案件有办,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市欠薪投诉平台等渠道转办欠薪线索的核实处置力度,确保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健全完善信访依法分类处理机制,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确保每件信访事项按责运行、按期办结,实现信访形式、办理流程、处理结果全覆盖。三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采取“重调轻裁”工作机制,对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调解优先,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不断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四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端口前移,超前排查、超前谋划、超前应对、超前布局,把监测探头延伸到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相互交织后形成的新难点、新隐患,尤其重点督促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六制一金”制度,强化预警监测,力争做到发现在前、处置在前,提前消除欠薪风险隐患。

5.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在全局范围内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做好“点对点”普法,“面对面”宣传“零距离”普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宣传投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提升普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普“群众需要的法”,普“群众听得懂的法”,不断提升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成效,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无独立预算单位,与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合署办公,部门预算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编制。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48803.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48803.9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县人才服务中心取消,所属人员进行了转隶,人员缩减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48803.94元,其中:本年收入6048803.9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48803.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县人才服务中心取消,所属人员进行了转隶,人员缩减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48803.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48803.94元,其中:基本支出6048803.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县人才服务中心取消,所属人员进行了转隶,人员缩减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101 行政运行支出2721194.00元 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支出。

2080150 事业运行支出1058092.00元主要用于与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运行的支出。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1170.40元 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退休费及福利费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7004.81元 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9328.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995.77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3628.2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3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37275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支出 1028256.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241568.00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支出

30103,奖金支出403568.00元主要用于奖金支出

30107,绩效工资支出552744.00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支出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7004.8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109,职业年金缴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6324.4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3628.2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6786.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372754.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0201,办公费支出42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办公费支出

30205,水费支出70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

30206,电费支出9800.00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

30211,差旅费支出14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89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30228,工会经费支出504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支出67200.00元主要用于福利费支出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854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30305,生活补助支出822770.4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无与市级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960.00元,较上年减少6540.00元,下降16.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960.00元,较上年减少5540.00元,下降38.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22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无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4.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部门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3400.00元,与上年336100.00元对比增加27300.00元,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资产总额314611.13元,其中,流动资产264238.63元,固定资产5037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528.87元,较上年减少54.5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067.50元,较上年减少29.3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4-1.015117001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0312050717270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31600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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