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500632400200000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工作。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7.负责人静观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
8.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防护标准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2.负责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测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公属和矿业权纠纷。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城乡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科、矿产地质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储备中心、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大队、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所属单位2个。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⒈优化国土空间,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⑴、空间规划逐级上报审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全力推进《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将成果上报审查审批,根据审查情况加快《规划》成果修改完善,按时上报审批;认真抓好宜良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编制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上报审批。
⑵、增减挂钩逐步申报实施。加强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交流,认真做好增减挂钩潜力图斑踏勘,重新对对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布局,力争上报1个增减挂钩项目。
⑶、村庄规划逐级上报入库。按照《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村庄规划成果审批和上图入库备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3〕99号)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报送一批、检查一批、入库一批”的方式,将质检合格的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到2024年第一季度前审批率达100%,2024年第二季度前入库率达100%。
⑷、片区规划逐步编制完善。因城镇开边界调整,中心城区范围重新划定,城市发展、产业调整的需要,计划于2024年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工作,完成《宜良小白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编制,并批复实施。
⒉保障发展要素,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
⑴、提速土地报批。一是科学选址,提前介入。在项目选址阶段科学谋划,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水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为后期顺利开展土地征转报批提供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提高效率。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土地征收相关政策,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理解与认可,以便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提高认识,全力保障。结合省、市、县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争取2023年上报的2个成片开发方案、2个城镇批次、2个村庄批次、2个单独选址,尽快按要求完成补件并取得批复。
⑵、提速土地收储。结合批而未供处置计划,继续指导及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征地工作,2024年计划完成土地收储437.66亩。
⑶、提速土地供应。按照出让计划,做足供地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园区,推进园区用地供应,力争成熟地块尽快供应,同时积极梳理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将成熟地块尽快组件出让,创新供地方式,租让结合,2024年度计划出让土地18宗,出让750.45亩,预计成交金额36588.22万元。
⑷、创新工业用地供应形式。认真研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等供应方式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等政策文件,探索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学习借鉴经开区、楚雄市、盈江县等先进地区经验,判明利弊,形成一套宜良县自己的工作流程,制定一批工业用地供应计划。
⑸、全力推进存量土地处置。一是加快完善出让类“未供即用”用地,包括东南绕北羊街服务区、乡鸭湖酒店、学成饭店、九乡兰谷饮品、匡远迎宾商场、陡坡寺旅游中心、青美冷库、南羊片区供水一体化项目、海马箐水厂及配套管网供水工程共计310.53亩,督促用地方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对已完成征收的约576亩和已取得征收和农转用批文未完成征收的1018亩,尽快落实项目,争取年内完成100亩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三是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三类重点批而未供土地(约406.51亩),明确供地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实不具备土地供应条件的,考虑通过撤回(调整)用地批文处置。四是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对现存1131.84亩闲置土地,2024年即将新增1300亩底数,对照《宜良县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采取政府出具说明的方式,举证消除实际已建成且无法补办施工许可证项目用地的闲置状态。加大动态巡察监管和系统维护力度,及时上传垃圾填埋场等已开工建设项目的举证资料核销。采用督促企业动工、土地转让并动工建设、协议有偿收回土地等方式,继续推进涉及市级平台公司的盛世桃源6个地块、方特园区632亩地块及铂悦清远广场、翡翠澜庭二期、康锦名门二期等地块处置,确保宜良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升。
⒊助推经济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⑴、聚合力推进验收。督促水稻栽种管护,抓紧做好栽种完后变更调查;督查增减挂钩项目种植主体尽快完成翻耕,争取早日完成栽种进行验收。与县级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完善施工等内业资料培训,及时上报评审及报验,确保项目能顺利验收。2024年着力挖掘优质后备资源,在保障完成省市下达三年垦造耕地计划指标前提下,逐一完成老项目的验收收尾工作。
⑵、举全力推进施工。做好6个新项目开工前技术交底、落地方案审定工作,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施工,组织栽种。
⒋守住耕地红线,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推进流出存量整改。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省市要求,清单化推进耕地流出整改。二是挖潜后备资源,及时补充增量耕地。加快“苗木上山”工作,腾退坝区优质耕地资源作为“进出平衡”异地补充的后备资源。加快实施耕地垦造行动,继续申报入库补充耕地项目,力争完成正在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竣工验收,增减挂钩项目方案过审及进场施工,项目验收后及时完成补充耕地指标核实入库,补充耕地数量。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管住新增流出问题。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成果,为耕地保护工作设立“围栏”,加强全域实地巡查检查,及时排查处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耕地流出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尽快组织恢复耕种;充分调动村集体组织、农户等基层力量,建立网格监督员制度和监督举报机制,对违规流出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恢复。
⒌推进项目实施,健全地灾防治体系
⑴、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年度任务。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防冶“十项重大措施”、切实落实好群测群防“十项制度”,持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专项巡查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确保我县2024年不发生地质灾害人员死亡,不发生重大的财产损失事故。
⑵、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一是积极组织做好狗街镇双龙村委会白石岩村小组和祭龙村小组、水田村小组及北古城镇清水塘村委会豹子洞村小组实施整村搬迁工作。二是组织昆明市宜良县狗街镇里营村委会沈伍营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昆明市宜良县马街镇马家冲居委会驻地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验收。
⒍加强矿政管理,构筑安全生产防线
⑴、深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争取编制完成新设的宜良县水巴箐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前期资料,组织出让;争取出让2个地热水探矿权。
⑵、加大矿山恢复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各矿山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恢复治理;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因矿施策、因地制宜,待《宜良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实施,按要求分批、分期、分区推进修复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初验等工作,按计划对废弃露天矿山和退出矿山进行生态修复。配合市局于2024年组织实施宜良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网络化管理及“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
⑷、加强在生产矿山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矿山巡查,技术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在生产矿山进行日常检查,每季度对矿山业主提供的动态测量报告进行审核,对照开发利用方案和恢复治理及土地复耕方案进行监管。对发现超层、越界、超规模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开采和生产等违法现象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⒎加强处置违法用地,提升自然资源执法水平
⑴、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土地、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件的执法查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提升日常执法监察工作成效,确保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⑵、加强非法采矿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对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有证矿山的越层越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继续加大对盗采磷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对接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⑶、形成合力整改整治。对涉嫌犯罪的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及时对接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强制执行的,及时对接法院,受理裁定。加强向纪委监察部门汇报,对需要追究党政纪律责任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⑷、推进存量、新增违法整治。做好我县2024年度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耕地保护督察和例行督察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历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做好我县存量违法用地整治整改工作,做好完善用地手续部分的执法查处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拆除部分的整改工作。
⒏优化营商环境,做实做好基础业务
⑴、严格审查测绘成果,做好常规监测工作。按权籍调查审核工作要求严把审核关口,确保权籍调查报告及勘测定界报告成果符合登记要求。严格按测绘管理工作制度对各测绘服务机构提交的测绘成果进行审核,根据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率等情况进行评价统计,推动测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水资源调查工作。
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延伸。三是加快推进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开展。四是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工作开展。五是持续做好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登记收尾工作。
⑶、深化简政放权,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认识,转变服务观念,着重提升服务质量。在依规依法的前提下做好规划许可,确保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审批的业务,方便办事群众,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继续严格按照部、省、市“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完成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加强审批流程监管,针对今年省市推出的多个新系统,加强业务学习,注重操作实践,实现借助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许可办理的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财务总收入223,285,708.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38,308.06元,政府性基金208,747,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74,050,848.26元,主要原因是: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与上年相比,预算人员增加5人,相应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公共经费增加111,936.40元,项目支出减少1,2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500,000.00元。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与上年对比增加75,638,911.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70,759.1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人员与2023年相比减少1人。政府性基金增加75,468,152.7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务收入增加75,468,152.7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财政拨款收入223,285,708.06元,其中:本年收入223,285,708.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38,308.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8,747,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74,050,848.26元,主要原因是: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88,063.6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增加5人,相应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公共经费增加111,936.40元,项目支出减少1,2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500,000.00元。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与上年对比增加75,638,911.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70,759.1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人员与2023年相比减少1人。政府性基金增加75,809,67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务收入增加75,809,671.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预算总支出223,285,708.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285,70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8,308.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5,822.74元。项目支出208,74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468,152.72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08,74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468,152.72元。主要原因是: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88,063.60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增加5人,相应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公共经费增加111,936.40元,项目支出减少1,700,00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500,000.00元。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与上年对比增加75,638,911.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70,759.1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人员与2023年相比减少1人,政府性基金增加75,468,152.7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务收入增加75,468,152.72元。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60,800.0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8,770.54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和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000.0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保险费缴费;2080801 死亡抚恤17,940.0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遗属人员生活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5,540.2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6,113.73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和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93,119.35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和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医疗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40.0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和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政全额供养人员重特大病保险缴费;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6,450,220.00元,用于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91,443,979.00元,用于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782,725.00元,用于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070,476.00元,用于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2200101行政运行8,463,010.0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运行支出;2200150事业运行2,138,597.24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补助(10人)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全额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运行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876,577.00元,用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和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无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80.00 元,较上年减少12,420.00元,下降15.05%,其中: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80.00元,较上年减少9,920.00元,下降12.38%。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22,080.00 元,较上年减少10,420.00元,下降32.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1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80.00元,较上年减少7,920.00元,下降26.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1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是;2023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32,500.00元,人均按500.00元预算,2024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22,080.00元,人均按340.00元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是:2023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全年按每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预算; 2024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8,000.00元,全年按每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958,900.00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00.00元,主要原因是:
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6,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比上年增加人员5人,其中:新增全额供养人员5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37,200.00元,公用经费增加22,820.00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3年减少9,920.00元。
⒉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汇总资产总额619,438,484.38元,其中,流动资产608,770,423.45元,固定资产9,922,91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45,150.7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46,033.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9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500632400200111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20240311032408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