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昆税依法行政办发〔2024〕1号)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宜良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及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点内容。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深悟透, 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懂弄通, 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法治干部要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宜良县税务局组织开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宜良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宜良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次会议都将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要议题并持之以恒加以认真落实。三是通过宜良县税务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督促落实好“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学习培训要求,各党支部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等,实现全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覆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工作要求,把依法依规推进组织税费收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严格遵守“不收过头税费”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持认真分析组织收入工作形势。
(二)持续落实延续、优化的税费优惠政策。宜良县税务局始终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措施和主要内容。2023年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分工,推动税费优惠政策惠企利民。
(三)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办税流程。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等制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真正做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好事。二是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内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措施,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2023年共38户次纳税人对涉及证明材料选择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宜良县税务局立足税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设规范统一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力保护纳税人权益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2023年,宜良县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开展,“三重一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由党委会议讨论作出决定。二是作出重大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征收、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等执法决定前,执法部门要将有关材料报送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2023年期间该律所委派和思宇律师为宜良县税务局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监督救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等执法信息,根据责任分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及时更新维护、及时更正撤下。二是执法过程全记录。对税务执法全过程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地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过程可回溯,在保障税务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同时尽可能地保护好基层税收执法人员和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理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二)执行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和辅导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新修订的《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行政裁量权运用适当,符合细化、量化标准。2023年,共实施税务行政处罚271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处罚4件,简易程序处罚267件;不予行政处罚320件,其中适用首违不罚297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持续优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度。分管局领导带头抓,成立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信访、舆情及政务值班应急工作,确保细化责任分解,层层压实岗位职责。二是注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和轮岗轮班制度,定期进行政务值班工作提醒,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节假日平安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关于完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议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宜良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流程。2023年宜良县税务局受理并办结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件。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根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宜良县税务局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3年,宜良县税务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充分发挥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功能。为发挥基层作为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前沿一站”、化解矛盾“基层第一线”的积极作用,宜良县税务局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及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组建调解团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业务咨询、解决涉税争议,推动实现小事立即办、大事联动办,争议就地化解不升级、矛盾当场解决不激发。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明晰内控岗责,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内控基本制度及八个内部控制专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宜良县税务局实际情况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全局岗位职责,完善风险内部管理流程和机制。二是切实做好行政管理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宜良县税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运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完成自我评估、风险识别和报备。三是对照内控监控指标,及时查看日常过错清册,对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分析和实时监控。四是对系统推送风险数据及时核实反馈,对系统推送过错及时进行核实更正。五是要求执法岗位人员熟悉并掌握内控平台监控指标,严格按照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指引开展工作。六是运用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对执法过错人员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起到教育、监督和管理作用,让宜良县税务局内部控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照监督事项解读监督内容,切实将监督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一是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运用廉政谈话、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督检查等方式,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履责意识。二是加强对部门负责人“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等的监督。三是落实督办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宜良县税务局督办事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承接。四是设立“廉洁一刻”纳入主题党日常态化开展,以微党课“小切口”推动廉政教育入脑入心。五是将支部纪检委员纳入廉政谈话范畴,与部门纪检监督员一起纳入日常培训,打通监督“末梢”。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宜良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向昆明市税务局备案。二是制定宜良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持续细化、调整、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让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程序合法、合规、合理地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制度要求。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按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最新税费优惠政策;聚焦重点民生事项,配合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市民群众对税务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四是严格考评监督,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将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拓展网络办税、掌上办税,提升网办体验、精简办税流程,努力实现智慧办理,不断探索“远程服务工作室”的运行模式,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业务量,逐步实现“网上办税费为主,自动终端办税费为辅、纳税人学堂培训辅助、税费服务团队辅导、实体办税厅兜底”多元化办税服务新模式。二是成立二级集约处理中心,通过集约处理中心的建设,实现全服务过程可视、可控、可调,征纳互动服务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打造“问、办、宣、辅”一体化智税服务。三是用好电档系统的“实名办税免采集身份材料”功能,为纳税人减负,避免让纳税人重复提供材料。四是推行“无纸化宣传”,通过宜良县税务局云MAS短信平台、微信征纳互动群、征纳互动平台及时精准推送税收政策。五是积极推广无纸化退税,进一步降低纳税人退税办理成本,实现退税“加速度”,打通税收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宜良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党委年度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2023年,组织召开宜良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宜良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2023年,宜良县税务局全力推动法治建设,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二是少数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024年,宜良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税务机关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法治意识、税收法治观念持续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