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3年,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实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办事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落实到位。深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继续保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退役军人事务建设环境
以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紧密结合全县法治宣传重点,积极组织适应不同群体需要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宪法》、《行政诉讼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各项法规政策等重点,强化学习教育。结合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民生政策知识竞赛,参加干部在线教育法律知识测试,并通过自学、在线学习平台干部职工扎实做好自学教育。局机关制作法治宣传栏。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了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今年办公设施等物资采购、干休所资金使用等重大项目实施时,认真执行《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审议讨论制度,并采用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
三是做好专家、权威机构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制度。在决策过程中重视和发挥专家的作用,多听取专家的论证意见。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直接关系他人重大权益等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在作出决定前进行法治审核。
四是进一步扩大了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公示我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退役军人事务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年公开数量达30多条,并向“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优抚资金补助救助等领域深度推进,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按照决策部署,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根据省、市、县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的部门职能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与上级对接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退役军人事务执法事项的依据、工作程序,把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具体到内设职能机构、每个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二是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继续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对应学习相关内容,要求具体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公开透明权力运行,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裁量标准,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认真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26项,其中行政给付17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2项。及时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在县政务信息网及政务公开栏目公布清单调整情况。
四是开展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在完成清理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公共性、公平性、便利性、规范性、阳光性要求,清理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服务清单26项逐项完善了服务指南。五是优化行政服务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科室和行政职能进行调整,同时工作中落实首问负责制、AB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同时要求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舆论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让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让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五、结合职能特点,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面对的是广大退役军人,如何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好,保障退役 军人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是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宗旨。政治思想、权益维护、抚恤优待是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生活的有效途径,也是退役军人关注的“热门”题目。为了确保服务保障精准及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对优抚对象精准识别进行专项整治,根据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疑惑及时释疑解难。二是对村(社区)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加强了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管理工作,规范依法治村,落实各项制度,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法做好退役军人各项工作。
六、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跑改工作。根据县跑改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最新标准,进行配套政务服务网上信息的维护更新,服务和流程等条件再优化。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布。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严格执行公务员参加普法学法培训制度,邀请局法律顾问系统讲授《云南省行政程序办法》、《行政调解》等法律法规。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调整完善“双随机”监管工作的“一单两库”建设,保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覆盖。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精神,确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要求一致。做好局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报名、录入和培训等相关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成全年监管对象10%的日常监管覆盖面。
(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科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政府网站,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单位设立宣传墙、宣传窗,建立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发放到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会同县检察院组织二个检查组深入各乡镇部门对贯彻落实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交办整改单,限期整改。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1日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