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加强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推进法治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财政普法、用法、执法等法治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在学法普法方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开展党内法规、财政法规学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在制度建设方面,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在用法建设方面,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在执法监督方面,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管,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直接上缴国库,纳入公共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确保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不挂钩。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大力支持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单位工作,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方面
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和财政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做到法治工作与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统一起来,同部署、同推进。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豪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蔡毅雄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会计监察科,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并要求各科室积极主动配合。制定《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时安排布署、同时督促检查。
(三)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落实方面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局党组领导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带头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组织全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宪法主题讲座,结合廉政教育活动,重温学习党内法规,不断筑牢拒腐防变、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我局以陈豪局长为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宜良县委转发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情况。结合财政局实际情况,设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清单、督促工作推进,定期检查工作落实。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监督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则及处理流程,从拟制、办理、管理等程序对所有发文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处理。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以深化“放管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全面清理规范代理记账中介服务行业,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要求,为做好宜良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完善并报送宜良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按标准化的要求编制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事指南》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手册》。为加强代理记账公司管理,不断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一年来完成4家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和全县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工作。
(二)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根据 “清廉云南”建设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宜良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财〔2023〕24号)文件印发各预算单位,明确 “清源行动”目标意义、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大财经委、县审计局依据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清源行动”的配合工作,牵头梳理了2020年至2023年全县各单位涉及“六个方面问题”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各单位按期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效率。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
我局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注重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并对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县政府备案。对2021年以来的,由我局起草制定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现行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编制电子版,为今后的立改废释常态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
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2023年组织各类培训4次。积极响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部门号召,在县文化广场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线上平台,开展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结合开展县委“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组织财政干部学习党纪党规;组织参加平安云南建设、平安昆明建设,法制云南、法制昆明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测评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照《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宜发〔2023〕6号)《宜良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宜治县办〔2023〕10号),明确财政重点普法目录,提出财政普法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财政政务公开栏对预算管理、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管理等主要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扶持企业政策等进行经常性宣传。推进普法向基层延伸,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编印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到包保的匡远街道办李毛营社区蓬莱大道路段,向沿街商户宣传民生方面的政策、创文资料和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普法经费管理,明确支出范围,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年初足额安排普法经费,及时购买普法学习资料、印制民生方面的政策解读及减税降费应知应会资料,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加强会计行业管理,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生、中级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对全县126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队伍状况进行调研等。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将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划分到具体的执法岗位,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办事期限。抓好我局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的财政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持证人员在执法系统里面进行了信息录入,本年度新增8名执法证持有人员。二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财政局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可对外公开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财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召集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与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立足财政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宜良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讲究效率、接受监督和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已经成为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和宣传,积极主动推行信息公开,主动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将普法与财政工作结合,加强全县财政监督,确保财政工作合理合法;足额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将普法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根据实际变化和需要,建立新机制,完善旧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二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开展执法资格证件年审工作,保障财政执法工作需要。一年来,对财政局7名原执证人员进行梳理,收回2名退休执法人员证件,组织9名新、换证人员统一进行学习报考,年内新增8名执法人员。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取检查名单,依规进行公示。对19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大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财政职能
对财政局45项权责及委托权清单、21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县法制办的工作要求,积极报送日常工作情况,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向县人大财经委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编制草案情况,及时协助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经本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决算,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在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涉及的行政执法情况及时报送,对全局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人员要求人人参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023年度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9人。按时报送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报告,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在文件收发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办理要求,执行“谁分管、谁定密、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做到分类管理、程序到位、要求严格。一年来,财政局虽然没有行政复议事项,但我们将会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录入行政应诉案件。
今年以来,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财政工作中不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向基层、企业加强财政政策宣传和解读的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扩大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对照目标要求,深入研究,强化措施,积极加以改进提升。
宜良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


